不能如期支付利息 投資者要求超日太陽能破產清算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4 年 03 月 09 日 12:39 | 分類 太陽能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不能如期支付利息 投資者要求超日太陽能破產清算


上海超日太陽能4日晚間發佈重大訊息,坦承公司將無法對投資者全額支付3月7日到期的8,980萬元(人民幣,下同)債券利息,截至目前,該公司付息資金僅落實400萬元。這是中國債券市場的首例債券違約案,並打破了債市的剛性兌付。

超日太陽能註冊資本額8.43億人民幣,「11超日債」為該公司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的固定利率債券,發行規模為10億元,票面利率為8.98%,首次付息日是2014年3月7日。

 

部分投資者要求超日公司破產清算

3月5日,購買了「11超日債」的多位投資者表示,看到*ST超日發佈的公告後,投資者們都在抱團商議,將再次向法院訴求超日公司破產清算,以便儘快還本付息。同時,投資者還指責中信建投、鵬元、廣發等相關機構和超日公司聯合欺騙投資者,並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

「11超日債」募集說明書顯示,如有償債資金缺口,公司將合理調整融資結構,通過外部融資籌集資金償還。其中包括的一項專項償債流動資金支援協定則顯示,*ST超日與廣發銀行上海分行和中信銀行蘇州分行針對本期債券發行簽訂了共計8億元的銀行流動性貸款支援協定,以保障債券本息的償付,其中,廣發銀行的貸款支持額度為3億元,中信銀行的貸款支持額度為5億元。

部分投資者表示,廣發銀行和中信銀行之所以願意簽署這個協定,是因為「11超日債」部分募集來的資金是用來償還上述銀行貸款的。

「11超日債」的募集說明書顯示,10億元募集資金中,4億元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剩餘6億元補充流動資金。*ST超日的2011年年報顯示,截至2011年末,其長期借款為4000萬元,貸款方為中國農業銀行日喀則分行;短期借款則為22.08億元,較2010年末增長了105.27%,在22.08億元的短期借款構成中,質押借款為6.68億元為2011年新增,保證借款為9.9億元,信用借款為5.5億元。

上述投資者反映,超日出現財務問題後,廣發和中信以超日的財務問題是長期性虧損而非流動性資金短缺為由拒絕執行支援協議。對此,有投資者表示,超日的公告明明表示,公司為流動性危機,而如今相關銀行卻又摳字眼拒絕執行相關協議,表明是超日、廣發和中信合夥來欺騙投資者。

此外,募集說明書還表示,超日已與中國進出口信用保險(放心保)公司(以下簡稱「中信保」)簽訂1億美元的保單。若超日出現流動性緊張的局面,公司將利用中信保的保險,將應收賬款賣斷給銀行,快速回款。但是,迄今為止,超日未開啟該償債應急保障方案。對此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超日當初在和中信保簽署協定時,保險時間比較短。等債券正式發行時,僅剩下幾個月的有效期了。

 

超日債違約早有預期

博時基金宏觀策略部總經理魏鳳春表示,市場對超日債的違約早有預期,雖然該公司在2013年3月如期兌付了首期利息,但違約風險一直高懸,自去年7月以來一直處於停盤狀態。當2013年公司經營繼續虧損的消息坐實之後,債券違約已在所難免。但這次違約仍然超出部分投資者的意料,他們大多抱有僥倖心理,認為當地政府會從中協調、安排兜底。

他指出,2014年投資者必須拋棄政府兜底的思維窠臼,包括信用風險在內的風險意識必須確立,因為金融改革的另一面就是風險的有序暴露。另外,美林銀行在週三發佈的一份報告中也顯示,2014年中國政府將嚴肅清理日益攀升的地方政府和企業債務,部分債券和信託產品違約的可能性將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