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遺贈稅率調高,大老闆忙搬錢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07 月 17 日 0:00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防遺贈稅率調高,大老闆忙搬錢


為了因應政府可能調高遺贈稅率,部分上市公司大老闆已開始用贈與方式大搬錢,將股權轉由子女或基金會持有;近一年申讓 1,000 張以上者總值已逾 200 億元。

蔡英文總統在 2015 年競選時,放出她當選後可能調高遺贈稅率,做為長照政策財源的風聲後,高資產族就開始規劃因應的方式了;而股票是高資產族主要的財產之一,在低股價時代,股票資產最好的應變方式就是贈與出去。

 

股價偏低  贈與好時機

根據本刊統計,近一年來,上市公司以贈與名義,申報轉讓股票達 1,000 張以上者(100 萬股),總計高達 58 萬張,並依申報公告贈與期間的股價推算,總贈與價值約達 212 億元。

兩百多億元的贈與移轉股權價值,看起來好像不多,但這是因台股股價低迷的關係,實際上轉讓股權的數量相當驚人。例如,宏碁董事施振榮與夫人葉紫華在 5 月 5 日,一口氣申報贈與轉讓了 9,000 張宏碁股票給 8 名孫子女;已在 6 月宣布退休的南紡董事長鄭高輝,也分別在 2015 年 12 月和今年 4 月合計申報贈與轉讓了 1 萬 6 千張統一股票給親屬;另外,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在今年 3 月,也申報贈與轉讓給兒子何奕達和孫子何安仁各 1 萬張永豐金控股票。

可見上市公司大老闆已開始趁遺贈稅率仍處於 10 % 的低檔,和低股價的空檔,開始透過贈與把股權傳承給第二代甚至是第三代。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指出,依稅法規定,上市櫃公司股票有贈與時,是以贈與日的收盤價,做為贈與價值課稅。因此,當前台股行情低迷,股價偏低時,正是大股東贈與股票的最佳時機。

實際上,上市公司大老闆贈與股票共有五大類型,分別是:一、股票贈與卑親屬的兒子或孫子;二、夫妻相互贈與;三、贈與基金會;四、贈與另一家本國公司;五、外國人贈送 F 股給境外公司。

贈與股票有五大類型

其中,外國人送 F 股給境外公司最明顯的例子,就是 4 月間,F- 鼎固的大股東張虔生申報贈與了 16 萬 8 千張 F- 鼎固的股票,給兩家境外公司;因張虔生已是取得新加坡籍的外國人,而使得這項贈與格外引人矚目。

張虔生是外國人且是國內電子大廠日月光的董事長,張虔生領取的日月光股利,只須扣繳 20% 的所得稅款(本國人股利最高稅率達 45%);而張虔生領 F- 鼎固的股利,因 F 股屬於外國公司,股利為境外所得,外國人領境外所得,台灣並無權課稅。

張虔生領 F- 鼎固的股息不必在台灣繳所得稅,而張虔生贈送 F- 鼎固的股票給他人,就屬於外國人贈與外國股票給他人,台灣一樣沒有課稅權利。據了解,外界對張虔生這項贈與舉動的目的並不清楚,但很清楚的是,在台灣當外國人稅負的確輕非常多。

至於贈與股票給財團法人的基金會也有相當多優點,一方面這是在做善事,同時也有稅上的好處。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指出,依稅法規定,將股票贈給從事慈善的基金會,不必課贈與稅,而且捐贈的金額還可扣抵當年應納所得稅,但扣抵金額不得超過捐贈人當年所得 20%。

例如,董事長郭台銘就在 6 月 4 日,申報贈與 4 萬 5 千張鴻海股票給永齡健康基金會;而英業達董事葉國一同樣在 6 月初,申報贈與各 5 千張英業達股票給兩家基金會。

對此,會計師業者指出,贈與股票給基金會,基金會拿到股票後,可以運用股票領取股利,並以所獲配的股利充實做各種事務的經費來源,讓基金會的公益活動能做得可長可久;另外一個好處,就是當基金會手中握有家族企業重要上市櫃公司股權時,基金會也可發揮做為控股公司的作用,穩住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

至於把股票贈與本國公司和夫妻相互贈與的贈與類型,也都有節稅的好處;其中,大股東將股票贈與本國公司法人,會有延遲繳稅的效果,因為把股票送給和自己有關係的本國公司持有,改由投資公司領股利卻可免稅,等將來分配股利再課稅。

例如,中保法人董事代表林孝信申報贈與 1 千張中保股票給建驊投資公司,依稅法規定,未來建驊投資公司領取中保公司的股利時,屬於法人的轉投資收益不必課所得稅,等到將來建驊投資公司分配股利給個人股東時,個人股東到那時才須申報繳納綜所稅。

 

夫妻間贈股  省綜所稅

至於夫妻相互贈與股票,想省的不是遺贈稅,而是可節省高收入夫妻個人綜所稅。夫妻互贈財產免課贈與稅,但所得稅法已經修改,允許夫妻名下各類所得,例如,薪資、股利、利息、租金等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所以若夫妻能適度分散部分所得給另一半,在分開計稅下,就能有效降低夫妻合併申報須用的綜所稅率。

例如,假設夫妻兩人只有股利所得,且集中在夫名下,一年可領 1,100 萬元股利,按目前的稅率,夫妻合併申報須適用 45% 的最高稅率;但若夫把部分股票送給妻,例如,贈與一半股票給妻,讓妻領半數股利,即夫妻各領 550 萬元股利,透過分開計稅的方式,就有可能把夫妻的淨所得降到 1,000 萬元以下,這樣夫妻報稅適用的稅率就可降到 40%(淨所得在 440 萬元到 1,000 萬元,綜所稅率為 40%),節稅效果相當明顯。

另外,在中央銀行不斷降低利率下,也會出現一種變相的贈與,即運用信託的方式,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他益信託,把股票的孳息(即股利)轉給妻子或子女來領。這種「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在承作時,財政部認為,孳息的部分就是一種贈與行為,必須課贈與課稅,但孳息的計算是以「本金減掉折現值等於孳息」的公式計算,由於折現的公式中,利率是放在分母,當利率很低時,計算出來的折現值就非常高,本金減掉折現值,計算出來的孳息就會偏低,要繳的贈與稅並不多。

這些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贈與行動,也已反映在稅收上,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 5 月,贈與稅的稅收高達 70 億元,比 2015 年同期成長 52.4%;但高資產大戶贈與股票財產,雖使現在的贈與稅收大增,但也意味著未來遺贈稅率真的調高後,能收到的贈與稅收可能減少。新政府想透過調高遺贈稅率,來籌措長照財源的如意算盤不一定行得通。

(本文由 財訊 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