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稅條款將上路 衝擊登陸台商、F 股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08 月 11 日 9:17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反避稅條款將上路 衝擊登陸台商、F 股


反避稅條款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預估,最快 2018 年實施,屆時投資中國大陸的台商及 F 股上市公司將會是直接受衝擊的族群。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 日舉辦「兩岸三地海外投 資新紀元-BEPS 下的新契機研討會」。 安永董事長王金來表示,台商因應國際化的競爭趨勢,過去發展出「台灣接單、大陸生產」模式,台商透過香港公司,間接投資中國大陸,形成常見的投資架構 ,台商也因此逐漸壯大;面對當前各種稅制的不斷革新 ,台商應與時俱進,快速調整經營策略。

安永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周黎芳指出,反避稅條款上路後,習慣透過境外第三地投資中國大陸的台商及 F 股上市公司將會是直接受衝擊的族群。

不過,並非全部的反避稅條款都不利台商,周黎芳指出,若台灣母公司的境外控股子公司被視為實質管理處所在台灣時,除有機會適用台灣與各地的租稅協定(議)外,股利匯出扣繳稅款可抵減營業所得稅。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境外被投資公司累積盈餘僅於決議分配時,才計入我國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因此營利事業常藉於低稅負地區(如租稅天堂)成立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將盈餘保留至 CFC 不分配,規避原本應在我國繳納的稅負, 侵蝕我國稅基。

(記者:蔡怡杼;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