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保險,電信商明年起須具備資格才可賣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7 年 07 月 07 日 12:00 | 分類 網通設備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手機保險,電信商明年起須具備資格才可賣


現行消費者向電信商購買手機時,可加價購買手機保固方案,然而自明年起將改為保險形式,電信商必須派員考到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販售保單,消費者須加保才能獲得手機保障。

目前消費者向電信商購買手機時,各電信商會提供加費手機保固方案,例如只要每月加價新台幣 200 多元,就能享有「手機兩年保固」、意外損壞「不限次數免費維修」等服務。

然而實務上,電信商會先向產險業者購買「手機修復責任險」;當消費者手機損害時,電信商提供的保固,最後是由這張保單負責理賠。

不過金管會認定,電信商與產險業這種銷售模式,已涉及「行銷保險」,但根據保險法令規定,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因此保險局與產險業者溝通後決定,未來電信商若要銷售手機保固方案,須改成賣真正的保險。

保險局官員指出,手機保固應僅保固非人為損害與瑕疵,但現在各電信商推出的手機保險服務範圍已超過保固,因此應改用保險來處理。因此已要求產險業設計手機保險「個人險」商品,電信商未來若要販售手機保險,須派員考保險業務員證照。

保險局表示,將給業者半年緩衝期,希望在今年底前完成轉型,最快自明年起,消費者買手機想加購手機保險方案時,都將改成投保方式。

至於蘋果公司想引進台灣的「Apple Care+」,保障範圍也包括人為損害。保險局官員表示,目前仍與蘋果公司研商中,會要求蘋果遵守台灣法規,但與本土業者轉型方案不衝突。

(作者:邱柏勝;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