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健全方案後最大稅改,懶人包一次看懂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7 年 09 月 02 日 14:30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財政健全方案後最大稅改,懶人包一次看懂


醞釀已久的稅改方案出爐,除針對股利所得稅制做大幅調整,也調高個人綜所稅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整幅度相當大。以下將詳述本次稅改緣由,以及對民眾的影響。

一、 何謂「兩稅合一」?

兩稅合一是將公司階段的所得與股東階段的股利,合併課徵一次所得稅。相對於兩稅合一的稅制,稱為獨立課稅制,將公司所得在公司階段課徵一次所得稅後,其盈餘分配予股東時,股東須再繳納一次所得稅,投資所得在公司階段與股東階段一共繳納兩次所得稅,造成重複課稅。

因此,台灣在 1998 年推動兩稅合一全額設算扣抵制度,在 2014 年財政健全方案通過後,將全額扣抵制改為半數扣抵制。

二、 財政部為何要提出稅改?

兩稅合一制度目的是為了降低資本使用者成本,以求提升經濟效率、增進投資。但此制度實施 10 餘年來,政策效果並不明顯;而在金融危機後,經濟成長明顯減緩,因此外界對於股利所得內、外資差異的議論與紛擾有增無減。

此外,現行所得稅制亦有 3 大問題,一是個人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 45% 過高,不利留才攬才;且未分配盈餘課徵 10% 的稅,亦影響中小型及新創企業資本累積與轉型升級。最後,股利所得者藉由內外資身分轉換規避租稅,對誠實的投資人不公平,因此有廢除兩稅合一制度的聲音出現。

三、 本次稅改修正重點為何?

財政部本次稅改有 3 大主軸,首先是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稅負;其次,是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最後,是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具體作法為:

  1. 綜所稅標準扣除額,自新台幣 9 萬元調高為 11 萬元;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自12.8 萬元調高為 18 萬元。
  2. 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至 40% 。
  3. 獨資合夥事業免徵營所稅,盈餘直接歸課綜所稅。
  4. 營所稅稅率自 17% 調高為 20% ,但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則調降至 5% 。
  5. 股利所得部分,確定取消實施 19 年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

四、 稅改預期效益為何?

  1. 租稅公平面:提高綜所稅 3 項扣除額,超過 542 萬申報戶受惠。減少假外資與保留盈餘規避稅賦問題。
  2. 經濟效率面:減輕中小型與新創企業稅負,有利轉型升級。讓股利所得稅制符合國際潮流且計算簡便,並兼顧公平。
  3. 稅政簡化面: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減少企業依從成本,以及稽徵機關的稽徵成本,減少爭訟。
  4. 財政收入面:透過整體稅制調整衡平稅收外,亦可藉由公平合理的所得稅制提振經濟。

 

(作者:邱柏勝;首圖來源:Flickr/Phillip Ingham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