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個所稅改 183 天新制,衝擊台商傳統避稅方式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10 月 03 日 9:15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中國個所稅改 183 天新制,衝擊台商傳統避稅方式


中國新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引起許多台商恐慌。稅務專家表示,中國新稅法將衝擊台商傳統避稅方式,對擁有海外收入者是「大麻煩」。

海峽交流基金會 2 日舉辦講座,邀請昆山漢邦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李仁祥,就「大陸修訂個人所得稅法重點解析與台商的因應之道」為題演講。

李仁祥表示,中國官方暗示不刪除台胞個稅「5 年豁免條款」後,台商應可鬆一口氣,雖然仍可能要離開中國 183 天,才能避免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被課稅,但至少 5 年一次,負擔不算太大。

不過,李仁祥說,中國新稅法將稅務居民的認定變得更加寬鬆,會衝擊台商傳統的避稅方式。過去台商只要一年內離境 30 天,就不屬於稅務居民,但現在改為居住滿 183 天就算,對長期在中國工作的台灣民眾來說「很難破解」。

一旦認定為稅務居民,海外所得有可能要交稅。李仁祥認為,這對擁有海外收入或資產的人來說是大麻煩,尤其中國 9 月正式生效共同申報標準(CRS),會影響台商、台幹的海外財產配置。

在稅務居民認定範圍擴大的背景下,在中國工作的台灣民眾,將更容易被歸類為中國稅務居民。如果台商成為中國稅法居民,在海外的 CRS 資料會交換至中國,成為中國稅務機關查所海外資產的線索,台商將面臨兩邊追稅的風險。

李仁祥說,若台灣民眾在中國居住超過 183 天成為稅務居民,他在海外的收入,「要繳給台灣還是中國?」這問題「現在還沒有答案」。

他表示,兩岸當年商簽「兩岸租稅協議」,至今沒有生效,也讓當中避免兩岸重複課稅的條款沒有辦法發揮應有作用。建議兩岸應儘速讓協議生效,不要讓台商夾在中間。

(作者:翟思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