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商爭取 5.8 元躉購費率,發表聯合聲明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1 月 01 日 14:00 | 分類 科技政策 , 財經 , 風力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離岸風電商爭取 5.8 元躉購費率,發表聯合聲明


CIP、沃旭等 5 家開發商 2018 年 12 月 31 日發表聯合聲明,洋洋灑灑列出 11 點推動離岸風電可帶來的翻轉,包含千億元稅負與 4 萬就業機會等效益,盼能趕在 2019 年 1 月 2 日前,簽下 2018 年的躉購電價。

經濟部 12 月 30 日發新聞稿表示,關於沃旭、中能、海龍及 CIP 等 4 家公司共 6 個電業籌設案,彰化縣府 28 日回復函表示,上述業者對「縣府審查意見之答覆說明內容過於簡略」,請業者說明。

離岸風電開發商沃旭能源、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北陸能源(NPI)及玉山能源、中鋼 12 月 31 日聯合發表 12 點聲明,內容大多數是在闡述離岸風電的效益,涵蓋產業、教育、稅負、就業等面向。

第一,今年新台幣 5.8 元的躉購電價跟明年預估草案 5.1 元,並非單純如外界從數字表面計算,認為是為台電「省下」1,200 億元,更不是像外界所說,只要 1 月 2 日彰化縣府卡住開發商,全民就「省」千億支出。

聲明指出,可執行的躉購電價是扶植離岸風電這個新興產業的關鍵,明年草案 5.1 元對彰化外海的本土開發商與外國開發商來說,都無法執行,會導致開發商超過 6,000 億元的投資被迫縮編,最糟的是面臨開發被迫中止。

開發商表示,若彰化外海風場無法如期興建,數十家台灣供應商的合約可能面臨解約,台灣中部地方空污問題無法緩解;因此,這不是為台電省,不是為全民省,而是彰化和全台灣的損失。

其次,5 家開發商在離岸風場營運的整個生命週期,將累積超過 1,000 億元稅負,大部分都將納予彰化;取得籌設許可,代表開發商得以順利在彰化設籍登記,正式將資金挹注於彰化風場開發建造。

第三,5 家開發商都已承諾設籍彰化,風場越早建好,縣府越早享有營業稅,而風場裝置容量越大、等於發電量越大、收益越高、納給縣府的營業稅越多。

第四,5 家開發商一致承諾,願意將電業促協金中屬於地方的比例,全權由縣府裁決該如何發給漁會或公所。

第五,5 家開發商的風場於施工至 25 年營運期間,可創造超過 4 萬個直接加間接就業機會,保守推估,其中至少有 2 萬個工作機會可望發生在彰化,特別是物流、運輸、服務、資通訊、餐飲住宿娛樂、教育訓練等;舉例而言,光維護運轉就可嘉惠 7 大產業、橫跨 130 種公司類別。

第六,5 家開發商承諾將共同主辦或要求國際策展單位來彰化舉辦國際級的離岸風電展覽或高峰會,讓世界走進彰化、看見彰化,彰化產業也能掌握第一手在地商機。

聯合聲明第 7 點特別列出開發商在人才培育與在地教育已投入的心力,CIP 與建國科技大學聯手開辦離岸風電維護運轉學徒制課程,沃旭也與大葉大學合作離岸風電學徒計畫,培育風機維修技師,另外,海龍風電(由 NPI 與玉山共同籌組)也和芳苑王功蚵藝協會合作,分年資助 400 萬元合作建置軟硬體設施,並和彰化師範大學合作共同推廣綠能教育,促進地方文創觀光及綠能教育扎根。

第八,CIP、中鋼、海龍風電承諾以彰化漁港為 20 年維護運轉基地,且強制要求合作的風機廠商、世界風機領導大廠三菱重工維特斯(MHI Vestas)於彰化打造大型維護運轉中心,並優先選用符合招標規格的彰化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

另外,沃旭 2025 年建置的大彰化西北風場也正評估,使用彰化港為運維支援港的可行性。

第九,沃旭與 CIP 的風機系統廠商都已分別下單給彰化企業金豐機器,由金豐生產本地風機塔架,合約金額為數十億元,金豐在台中港的塔架廠房預計於明年底擴建,若彰化風場順利建造,金豐將可掌握未來數百億元的商機。

第十,CIP 去年 10 月 2 日正式下單世紀風電,為台灣離岸風電史上最大單、超過 165 億元的水下基礎合約,而世紀風電下包彰化的新光鋼鐵,準備展開焊工培訓,於彰濱工業區額外投資廠房。

此外,沃旭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的陸上變電站也已發包本土廠商台汽電,統包合約超過 70 億元,預計於明年正式動工;中鋼集團所屬中鴻鋼鐵公司在彰濱工業區設置鋼管廠,未來也會承攬離岸風電相關的業務,增加營收及就業機會。

第十一,5 家開發商都秉持最大誠意和彰化區漁會溝通,會全力協助漁業轉型,希望能在施工許可前和漁會達成協議。

聯合聲明最後一點強調,與彰化長久共好是 5 家開發商的共同信念,若能簽下 2018 年躉購電價,開發商將有更多空間可發揮,期盼縣府能讓開發商落實上述 11 點聲明。

風電廠商力拚簽訂購售電合約。台電 12 月 28 日表示,只要在今年 1 月 2 日前簽約都適用今年費率 5.8 元。

日前離岸風電業者向政府喊話,不過彰化縣政府建設處 29 日指出,籌設許可屬中央職權,縣府去年 9 月已發文表同意,不解能源局為何又問縣府意見。經濟部則在 30 日表示,籌設審查的職權是在經濟部,但由於地方政府意見對於開發案未來成敗至為重要,地方政府有不同意見時,經濟部也不會核發籌設許可,這是經濟部在處理離岸風電申請案公平、公正及一致性的原則。

經濟部表示,基於一致性原則,對於彰化縣府提出的審查意見,已經請業者再補充答覆說明資料,而經濟部收到業者的回覆說明後,將再續送彰化縣政府表示意見,並釐清相關問題。

(作者:潘姿羽;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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