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拒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台關注 WTO 判決進度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5 月 23 日 8:45 | 分類 國際貿易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美歐拒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台關注 WTO 判決進度


美國與歐洲不承認中國具備市場經濟地位,中國已分別向美、歐在 WTO 提起爭端解決訴訟。外交部表示,將持續掌握相關進展,WTO 判決結果將為台灣貿易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23 日邀請外交部長吳釗燮、經濟部與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官員報告「美歐不承認中國具備市場經濟地位,我國之立場與因應作為」,並備質詢。

根據外交部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中國加入 WTO(世界貿易組織)時曾承諾將減少補貼、削減國營企業等,以達到 WTO 框架下的公平原則;美、歐等顧及中國可能透過扭曲資源配置、隱性政策補貼等不公平貿易措施,損害其他會員的產業利益,因此要求中國同意入會後 15 年內,其他會員對中國產品的傾銷調查案,得採取替代國價格做為公允價格,以釐清中國產品有無傾銷,並據以對中國產品課徵更高的反傾銷稅,一旦中國可證明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前述作法即應終止。相關規範載明於中國入會議定書的第 15 條。

外交部指出,2016 年中國入會滿 15 年後,中國主張前述入會議定書第 15 條條款已屆滿失效,中國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不過,美、歐則表示反對,認為中國入會至今,在工資、 匯率、公司治理、資源配置等方面仍受政府干預,扭曲產品價格,因此拒絕承認中國具備市場經濟地位。中國於 2016 年 12 月 12 日分別向美國及歐盟於 WTO 提起爭端解決訴訟。

經貿辦報告指出,台灣 2006 年已公告中國為非市場經濟體,這一立場並未改變。台灣並於中國控訴歐盟的 WTO 爭端解決案件中,發表第三國意見,支持歐盟、美國的立場。經貿辦將持續與 WTO 會員針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交換意見,並密切注意 WTO 爭端案的進展。

外交部表示,台灣並非上述爭端案的當事方,判決結果對台灣不具拘束力,不過因為台灣目前反傾銷措施與美國、歐盟相似,兩案判決結果將為台灣貿易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外交部指出,目前中國控訴美國、歐盟的案件結果尚未公布,將持續掌握相關進展。同時,外交部將配合相關部門維護台灣產業利益,並持續運用多邊及雙邊管道,與理念相近國家共同合作,深化台灣與重要夥伴的經貿關係,並支持多邊貿易的自由市場體制,以爭取台灣最大利益。

(作者:侯姿瑩;首圖來源: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