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盤中逐筆交易遇上熔斷機制,立即成交有訣竅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03 月 18 日 8:30 | 分類 理財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當盤中逐筆交易遇上熔斷機制,立即成交有訣竅


台股 23 日起將實施盤中全面逐筆交易,證交所表示,若投資人下單採「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委託」觸及「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價格上下限,只能在可成交範圍內撮合部分成交。

美股近期狂跌,難得一見的觸及熔斷機制,主因跌幅實在太大,例如美股標普 500 指數日前開盤後暴跌 7%,觸發熔斷機制,暫停交易 15 分鐘。台股指數有漲跌幅 10% 限制,所以沒有熔斷機制,但個股還是有熔斷機制,當個股漲、跌幅達 3.5% 就會觸發,只是台股正式說法叫「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台灣證券交易所說明,當投資人採取「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委託」時,超出可成交範圍時則部分予以退單,例如有一檔股票當時的「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參考價為新台幣 100 元,可成交價格上限為 103.5 元,下限為 96.5 元,一旦成交價碰觸這兩種價位,都會面臨「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暫停交易之後再重新交易。

因此,若有投資人採上述方式下單,新進委託採取限價 105 元「立即成交否則取消」的方式買進 10 張,結果可成交 101 元 1 張、102 元 2 張,104 元則因超出可成交範圍,不會成交,該筆剩餘未成交 7 張買進委託自動退單,該檔股票也不會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此外,證交所解釋,盤中逐筆交易新制下,如「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委託」的第一筆可成交價格,就觸及「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的價格上、下限,該筆委託整筆自動退單,該檔有價證券不會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例如,某檔股票的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參考價為 100 元,可成交價格上限為 103.5 元,下限為 96.5 元,新進委託以限價 99 元「立即成交否則取消」買進 10 張,第一筆成交價格 95 元即超出可成交範圍,該筆委託全數取消,該檔有價證券不會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作者:潘智義;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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