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 4 次太多,美 SEC 擬減少財報公布次數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04 月 24 日 11:31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一年 4 次太多,美 SEC 擬減少財報公布次數


華爾街每年有4次宛如閱兵般場景:企業排排站,依序公布季度財報,銀行領頭,接下來是科技公司,零售業則殿後,財報不僅影響各家公司股價起落,而且每 3 個月就要上演同樣戲碼。美聯社報導,如今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正尋思是否到了該改變的時候了。

大約 40 年來,美國企業 1 年公布 4 次財報,包括公司賺賠金額,以及營收和支出多寡等,藉此協助投資人掌握相關資訊,進行投資佈局,但 SEC 20 日透露,可能變更財報規則。

SEC 說,每季公布財報有諸多缺點,包括企業為製作財報而浪費時間和金錢,以及一些重要資訊可能淹沒在企業所揭露的眾多訊息裡。SEC 尚未提出任何新規定,或是承諾變更舊法,僅提出一些值得深思的問題:投資人有必要知道什麼?投資人需要的透明,以及施加於企業的法規,應如何平衡?

有些觀察家認為,季報對企業來說是壞事。貝萊德集團(BlackRock Inc.)執行長芬克(Laurence Fink)2 月曾說,頻頻公布財報助長短線思考,促使企業花大錢回購股票或發放股利,不然就是一再削砍成本,而顧不得進行未來有助業務或經濟的長遠投資。

希拉蕊(Hillary Clinton)去年砲轟「季報資本主義」,她所持論點與芬克類似。

BMO Harris Bank 投資長艾布林(Jack Ablin)說:「季度數據迫使投資人和企業短線思考。」然而,艾布林說,他反對改變。他說:「我認為有較多資訊更好。」

SEC 如果決定改弦更張,最簡單的選項可能是規定企業 1 年公布財報 2 次,而非 4 次,歐盟即是如此。儘管歐盟有些國家的規定較嚴格,但企業如果想發表季報,還是可以這樣做。

密西根大學羅斯商學院(Ross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高登(Erik Gordon)表示,企業可能想少花點錢製作財報,但改為半年公布一次財報恐對多數投資人不利。他說:「減少公布財報次數,有利法人,但不利散戶。」

高登說,這是因為貝萊德集團等大型投資公司和大型養老基金,有能力針對企業進行大量分析和研究,反觀散戶所能掌握的資訊就減少許多。高登說:「散戶無法打電話給IBM客戶,詢問 IBM 狀況。這將不利散戶,相對法人,散戶將立於不利位置。」

艾布林說,不論企業公布財報次數,或是這些財報看起來如何,最重要的是投資人必需密切審視企業財報,並抱持懷疑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