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 與 DBU 打通缺配套,本土業者憂成待宰羔羊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11 月 04 日 13:30 | 分類 財經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OBU 與 DBU 打通缺配套,本土業者憂成待宰羔羊


金管會年底前將推出「媲美星港財管方案」,研議打通 OBU 與 DBU 管道,抓住台商回流及從香港竄逃的資金,不過,產官學界也憂心經驗及市場規模不足,在沒有完整配套下,本土業者及投資人恐成為「待宰羔羊」。

近來香港局勢不穩,市場早已傳出有高資產客戶將資金移離香港,且根據香港金管局公布 8 月份數據顯示,港元存款流失逾千億;而根據投資銀行高盛(Goldman Sachs)把港元存款的下跌,與新加坡境外居民存款數據作對比,發現近月有約 40 億美元(約 314 億港元)資金從香港流向新加坡。

台商資金回流加上國際資金移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 10 月 29 日表示,現在是「天時、地利、人和」的好時機,希望在年底推出「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新方案」,目前已盤點出 16 項可進一步開放的金融業務或商品,提供高資產客戶多元化選擇。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指出,1983 年立法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OBU 條例),只限境外企業或個人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申請開戶,若放寬 OBU 與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間資金能互相流動,將更有利台商將台灣作為資金調度中心,近日會與央行研議,朝「不修法」方式來開放。

不過,央行官員認為,現行 OBU 提供的業務及商品是以外幣計價為主,未涉及外資匯出入兌換為新台幣的問題,不希望開放境外結構型商品連結新台幣匯率或利率,進而影響金融秩序與穩定。

吸納香港撤離資金  學者憂國際競爭力不足

金融學者殷乃平表示,單純打通 OBU 與 DBU,其實會產生很多問題,他認為,過去因主管機關將 OBU 與 DBU 有所劃分,且開放程度不同,導致長久以來,國內銀行的國際市場經驗不足,且台灣的 OBU 市場在國際上的規模很小、份量不夠,與香港相比有滿大的差距,「無法完全爭取到從香港移出的資金」。

再者,長期以來,倫敦、紐約、香港、新加坡與東京就一直占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前 5 名的地位,香港與新加坡更是第 3、4 名輪替,儘管排名偶爾有變化,但其他國家金融中心皆難以撼動順序。

殷乃平觀察,國內金融業者因國際市場經驗不足,不能打世界盃,「這好比因球隊長期的訓練不夠,致使球員能力不足,且球隊的老闆也沒有世界觀。」

香港有分支機構的本土銀行高層透露,這段時間曾有香港高資產客戶詢問資金該移往何處,不過因台灣只能將資金放在 OBU 或 OSU(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相比之下,客戶認為不如將資金轉去地緣性更近、規模更大的新加坡。

本土大型金控的投信總經理也認為,因 OBU 在境外,資金可以自由進出,對商品的限制不像 DBU 那麼嚴格,可以買賣衍生性金融商品、非投資等級海外債券及不受發行或保證機構信評限制的境外結構型商品等,若開放 OBU 可銷售的境外基金商品到 DBU 賣,他直言,「讓國外豺狼虎豹都進來了」,也恐產生更多監理問題。

這名主管表示,這類複雜度及風險程度較高的產品,原先只在 OBU 或 OSU 對境外投資人開放,主要也是為了保護境內一般投資人,建議可從投資比率上限、開放商品類型與投資風險等面向再多方評估,同時也要兼顧本土業者發展。

打通 OBU 與 DBU 配套規劃不可少

另一方面,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麗媛表示,根據現行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OBU 條例),銀行不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以及印花稅,也無須對國外客戶的利息所得扣繳;若開放境內投資人到 OBU 開戶,因對象不是國外客戶,銀行及境內投資人雙方恐怕無法適用免稅優惠,而必須回歸各項稅法規定課稅。

因此,陳麗媛提醒,未來真的開放 OBU 往來的對象後,相關法令若沒有進一步修改,仍必須注意各項相關稅負。

打通 OBU 與 DBU,外商投信業者非常樂見,認為可引進更多境外基金商品,會有助於業績提升;不過,業者也表示,因為境外基金不見得完全適合台灣投資人,把好的境外商品「在地化」,再賣到海外去,才能提升國際競爭力。

舉例來說,台灣投資人偏好高收益或固定配息商品,如特別股、信用投資等級良好的高收益債等,可符合在地投資人需求,也能保護消費者,免於暴露在高風險投資。

金管會美意是想要抓住國際資金流動、台商回流契機,回歸「台灣人的錢要自己管」,也增添台灣金融機構的成長動能;不過,在不修法的前提下,要通過國際競爭力、跨部會溝通、本土業者發展及給予台商利多等 4 大關卡,達到產、官、學各界要求,恐怕仍是很大的考驗,要有更長遠的規劃。

(作者:劉姵呈;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