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史上最高額詐貸案,潤寅如何騙走 9 家銀行 386 億元?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01 月 29 日 10:30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拆解史上最高額詐貸案,潤寅如何騙走 9 家銀行 386 億元?


楊文虎夫妻主導的潤寅詐貸案,日前被檢方求刑 30 年,也暴露出國內應收帳款融資,仍有很大的漏洞可鑽。

老牌貿易商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涉嫌長年偽造不實交易文件,以應收帳款融資向 9 家銀行騙走高達 386 億元,創下史上銀行詐貸最高金額,日前被檢方具體求刑 30 年。

隨著調查揭露犯罪手法,也讓外界發現台灣企金融資制度漏洞不少,並建議參考日本做法,建立銀行間企業融資貸放實質登記制,以及落實企業徵信,才能避免錯誤再度發生。

關鍵一:製作不實買賣合約書

潤寅向銀行貸款的類型為「應收帳款融資」,通常是賣方銷貨給買方(例如本案買方為上市公司福懋)後,銀行確認雙方的實質交易單子後,先付錢給賣方,日後買方再將貨款付給銀行,等於是賣方為了資金融通,以未來可收到的帳款,先向銀行融資。

其實潤寅密謀詐貸早在 10 年前即開始,自 2010 年 8 月起,楊文虎夫妻就指示員工林奕如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統一發票及出貨單等文件,慢慢製造假業績;並自 2013 年 4 月起,利用偽造的海運提單(屬有價證券),開立不實的買賣合約書、統一發票、Commercial Invoice(商業發票)、海運提單等文件,陸續向星展、元大、台灣企銀、王道、一銀、合庫、華南、玉山及兆豐 9 家銀行,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及外銷放款。

關鍵二:與上市櫃公司人員配合造假

看似平常的應收帳款融資能輕易向銀行融通貸款,主要是銀行與銀行之間並無法聯合徵信,使潤寅得以用同一套造假資料,用不同公司名義,不斷地向不同銀行融通;尤其潤寅假造的交易對象又是知名上市公司,更容易取信銀行。而能夠假造得逞,在於楊文虎夫妻長期以現金及高級水果禮盒,賄賂國內多家上市公司經理或資深員工,配合向銀行不實照會。

其中,福懋前副總黃明堂便被指透過接待銀行人員訪廠、收受債權轉讓存證信函、回覆確認交易內容等方式,佯裝任職的各家公司或其子公司,與潤寅集團有交易的假象,使銀行核准動撥貸款。不僅如此,潤寅也疑佯裝以廠商名義還款,以及買通外國人士協助還款,致銀行持續受騙。

(作者:梁任瑋;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今周刊》;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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