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可能讓「營業稅率」這項重要的財政調度工具癱瘓。行政院後續的作為,將攸關中央政府未來開闢財源與扶持特定產業的彈性。
2024年12月底,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預計將劃分給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增加3,753億元。但截至2025年1月21日,立法院仍未將修正條文送到行政院,行政部門後續如何因應,也懸而未決。
營業稅本是安全閥
新法未考慮財政彈性
檢視修法版本,除了各界熱烈討論的財政收入與事權分配失衡,以及各直轄市及縣市間財源水平分配不均等爭議之外,替地方政府「把餅做大」的重點:將營業稅(減除稽徵經費及發票獎金後)由現行的40%做為統籌分配稅款,改為100%全屬地方,也有思慮不周之處。
事實上,從2002年至今,將營業稅全數劃歸地方政府一直是眾多修法版本的共識,但攤開2002年行政院版、2008年民進黨團版及2024年民眾黨團版,關於營業稅收分配的條款,都有附註「超過法定最低稅率所徵收入,其用途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應由行政院訂定調高徵收率之用途並據以劃分歸屬。」
這段文字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5%營業稅全歸地方,但日後調高營業稅稅率新增的收入,由中央來決定怎麼花。
但2024年立法院通過的版本,僅將營業稅劃歸地方,未附上這條但書,結果恐怕將扼殺政府未來的財政調度空間。
我國《營業稅法》規定稅率為5%到10%之間,授權行政院自行訂定;但自1986年營業稅制大變革以後,稅率就一直維持在最低的5%。
放眼國際,與台灣同樣採用「加值型營業稅」(VAT)的歐洲國家,稅率多在20%以上;鄰近的日韓在近年調升為10%、新加坡從7%調漲至9%;中國則視產品類別有6%、9%和13%不等的稅率。也就是說,台灣的營業稅稅率是全球最低,況且調高稅率至10%以內不必修法,可說是政府在面對重大支出或面臨財政收入短缺時的一道安全閥。
一直以來,營業稅常被視為政府增加財源的可能管道。例如2016年,時任行政院院長林全談及長照服務資金缺口時,就曾提到可將營業稅調升至5.5%;《國民年金法》第四十七條更明確將「調增營業稅徵收率百分之一」,列為補助保險費等款項的資金來源之一。
政大財政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也指出,儘管所得稅目前仍是中央政府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但因為人口結構老化,老人沒有收入,所得結構其實是在萎縮的情況下,近年穩定上升的營業稅重要性就顯得愈來愈高;以2024年營業稅實徵淨額6,089億元推算,「稅率每提高1%,就是1千多億元」,陳國樑說。
由此可見,過去許多版本提案中關於「超過法定最低稅率所徵收入」的附註,其實是在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的同時,仍提供中央一定的財政彈性,但新法完全未留餘地。
(作者:李季洋;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今周刊》;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