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稅 2.0 新制今(2025)年首度上路,雙北市近期陸續傳出房屋遭誤列為「非自住」,導致稅率從原本 1% 或 1.2% 暴增至最高 4.8%。觀察背後原因,台北市因資料轉換錯誤,目前已重新印製份稅單,預估達逾 5 萬份;新北市則因部分在去年下半年購屋的民眾未完成自住申報,故將補正申報期限延長至 6 月 2 日。
依新制規定,若納稅義務人全國僅有一間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適用1%優惠稅率;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3戶,仍屬自住範圍,則稅率為1.2%,明顯低於非自住稅率的1.5至4.8%。
留意6月底納稅期限
針對台北市稅務資料轉換錯誤,市府已自行發現問題,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主要是因為自住房屋所屬地上停車空間被誤判為非自住用途,導致約5萬戶的稅額大多增加100至200元,極少數可能增加上千元。呼籲所有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將在5月中旬陸續寄發更正後稅單,並將繳納期限展延至6月30日;另將針對已繳納的民眾,於6月底前主動退稅溢繳部分。
新北市方面,則是部分民眾於去年7月1日後,新購房屋僅設立稅籍而未完成申報符合自住條件。於是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協調後決議,延長自住申報及補正期限從3月24日至6月2日,讓民眾有充裕時間完成手續。
此外,針對申報租金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房東,也可適用1.5至2.4%較低稅率,但不少人因為對新制不熟悉,而錯過原定3月24日的申報期限,財政部對此正研議比照自住房屋,同樣延長申報期。
(本文由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