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搶錢亂象總體檢:國家級研發法人,淪為與民爭利的接案達人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7 年 09 月 07 日 16:53 | 分類 科技政策 , 網路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資策會搶錢亂象總體檢:國家級研發法人,淪為與民爭利的接案達人


準備一年多,9 月 1 日資策會新組織架構終於上線, 但如此就能解決資策會長期把持台灣軟體產業政策走向、 預算與資源的沉痾嗎? 資訊服務業界普遍難抱期待。

8 月底,《富比士》雜誌(Forbes)公布 2017 年全球科技富豪榜,美國前三大富豪分別為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以及臉書創辦人祖克柏,都是軟體產業龍頭;台灣則有 3 人擠進百大榜,分別為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廣達董事長林百里、大立光創辦人林耀英,全部來自硬體製造業。

「攤開富豪名單你就懂了,台灣這麼多年來,經營純軟體業、有規模的企業有幾家?這就是資策會成立 38 年來的成果。」義美食品總經理、也是網擎資訊董事長高志明等不及政府改革,最近他和三十幾位科技業者籌組「台灣數位科技與政策協進會」,乾脆自己找出路,「資訊工業策進會?這麼多年它策進了什麼?」

40 多年前,時任行政院長孫運璿與政務委員李國鼎確定了「科技島」的國家級戰略目標,成立兩大研發法人,賦予工研院以扶植硬體產業、資策會以扶植軟體產業的政策使命。但 40 年後,台灣軟體與資訊服務產業在哪裡?理應作為軟體產業推手的資策會,到底為產業做了些什麼?

喔!他們正忙著球員兼裁判、與民爭利、還大賺業外收入,把自己變成全台最大的「資訊公司」!

尾大不掉的畸形組織
75% 收入來自政府補助與委辦

本應是中立的政府智庫及產業推手,但多年來,資策會不僅沒有因為未達政策任務而被檢討,反而在諸多時空條件與有心人士的運作下,透過承攬政府包案成為台灣最大的「資訊公司」,員工人數超過 1,600 多人,若再加上約聘和專案人員,總數超過 2,000 多人,遠超過國內所有資服廠商。

若以資策會平均每年 50 億元的收入推估,其中 75% 來自政府補助與委辦,這 38 年來政府在資策會身上累計砸下將近上千億元,但扶植成功的軟體案例卻是少之又少,獲利出場的,大概只有被遠傳收購的 Seednet、被韓商 Naver(LINE 母公司)收購的 Gogolook、上櫃股宇峻奧汀、磐儀科技等屈指可數的 4 家。

資策會的自我定位失據,數十年來的歷任董事長、執行長等高層都未能有效改善,造成組織愈來愈大、人員龐雜;這些人不專注本業,反而變形成為承攬政府標案的大包商,衍生不少民怨與爭議性業務,優秀專業人員也無法適才適所。難怪網家董事長詹宏志就曾批判,資策會對台灣網路與電子商務毫無貢獻,建議資策會應先解散。

亂象一:球員兼裁判
一手訂政策、編預算,一手接案

資策會董事會與執行長均為官派,但不管藍綠政府,每個科技與經濟首長都和資策會有著千絲萬縷的交集,兼任任命早已行之有年。

經濟部前部長陳瑞隆在部長任內,就曾兼任資策會董事長;科技政委張進福,卸任後直接轉任資策會董事長;現任董事長郭耀煌,同時也擔任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執行秘書。更早之前,行政院國家資訊基礎建設委員會前執行秘書果芸,兩次回鍋任資策會執行長;林逢慶曾以資策會董事長的身分,兼任行政院政委;資策會執行長柯志昇,回鍋一次代理執行長,後來又擔任資策會資深專家、資策會衍生公司資拓宏宇董事長。

而兩位業界赫赫有名的前副執行長龔仁文、黃國俊,也都曾任經濟部數位內容產業推動辦公室主任。一位業內人士觀察,政府資訊人才不足,資策會又是政府主要資訊系統的規畫者,因此一定層級以上的主管通常都會兼任各部會的資訊顧問或專家,也就能影響各部會與科技相關的政策走向與預算編列。

因此,同一批人在政府單位制定政策,甚至還審查預算、發包政府標案;到了資策會後,搖身一變,卻成了承包政府標案的專家。他們知道政府會開哪些資訊服務標案、也一定能標到含金量最高的標案,也知道怎麼做最能拿到標案。

從資策會去年度決算數字看來,「業務收入」裡有 75% 就來自政府,另外 23.4% 的名目雖自民間委辦收入,「但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民間企業在承包政府標案後,再轉包給資策會執行。」高志明言之鑿鑿地說。

而台灣採購公報也顯示,近 5 年資策會每年都可以拿到近百個政府標案,衍生公司資拓宏宇一年也能拿到百餘個標案,統計下來,光這兩家公司每年就吃下政府 200 多個標案,領走 30 億元政府發包的專案經費。一手制定政策、編列預算,一手承接標案,明顯已是球員兼裁判的行為。

近年來資策會業務愈做愈大,從軟體研發跨足行動服務乃至於數位行銷、服務創新,無所不包,不但與民爭利,也和外貿協會或商發院搶標案,單一個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就做到數百人規模,有「小資策會」之稱,相對壓縮民間企業的生存空間。

亂象二:與民爭利
未積極研發,大搶民間公司生意

業界指稱,資策會常用孫公司或是民間「友好」公司去標案,得標後再將部分業務分包給資策會或其衍生公司。一名軟體業者透露,《政府採購法》規定,規劃、設計、執行不能是同一家公司或其子公司,因此如果該系統已委由資策會做前期研究與規劃,資策會就不能再承包執行標案。但由於政府會委託資策會找審查科專計畫的學者專家,於是民間企業得標前,須先支付資策會規畫作業費;得標後,再跟資策會買研究後的技術,資策會可以再賺一次,名目就變成所謂的「民間委辦收入」,但不見得是因為資策會技術特別好,而是受制於權力關係。

(全文未完;本文由 財訊 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