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為何成為企業顯學?淨零與永續經營 16 大關鍵字帶你一次看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10 月 17 日 8:58 | 分類 公司治理 , 生態保育 , 能源科技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ESG 為何成為企業顯學?淨零與永續經營 16 大關鍵字帶你一次看


隨著近年淨零、減碳議題持續發酵,零碳轉型逐漸納入企業 ESG 治理的一環,在決策方向、目標都須以永續、淨零為考量,為什麼這對企業如此重要?為什麼全球企業都積極的加入這場零碳革命?沒趕上隊伍會遇到什麼風險?ESG 影響力到底是什麼?哪些關鍵字是必須知道的?其實,企業 ESG 影響力出乎你意料。

ESG 是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的縮寫,做為企業和投資人評估企業永續經營的指標,讓世人意識到目前氣候問題,也鼓勵企業採取對環境更好的做法。最直觀來看,ESG 企業的優勢在於獲得投資人、投資機構的青睞。勤業眾信認為,「ESG 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關鍵 DNA」。

為什麼呢?其實 ESG 評分較高的企業,意味著體質較穩健,財務透明公開、營運模式風險較低,投資人信心較高;更看重利害關係人如員工、股東的健康和安全,較不易出現不良商業行為。

再者,ESG 迫使企業創新、成長,從舊有市場拓展到新市場,也能從政府手中獲取資源,增加消費者好感度。同時,ESG 治理有助於減少成本,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等運營費用,避免掉因長期環境問題而難有回報的投資。長遠來看,企業如果重視 ESG,也將有助於提升國際競爭力。

目前許多重量級企業皆要求供應鏈在 2030 年前提供碳中和相關報告,若無法達成將不予合作,所以越早將以減少碳排納入 ESG 實行方針的企業,無疑更能因應國際品牌提出的要求和變動,意味著規劃零碳路徑 ESG 策略皆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如果企業沒跟上淨零與永續的隊伍,除了體質不穩、投資人不看好外,容易失去國際品牌的訂單、政府的資源和支持,終被轉型的洪流淘汰,所以淨零、減碳無法再落於口號和形式,而是台灣乃至全球企業都不能忽視的議題。

企業永續經營關鍵字有哪些?

看完 ESG 與零碳革命對企業的影響性後,接著來了解企業必知的 16 個永續經營與淨零排放關鍵字。

1. 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nvironment, Social & Governance)

2004 年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UN Global Compact)提出「ESG」概念,為衡量一間企業永續經營的績效指標,同時是投資人、投資機構關注的重點之一。ESG 評分機構根據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表現來給予評級,再提供給投資人參考。

2. SDGs(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聯合國 2015 年提出「2030 永續發展目標」,在兼顧「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等三大面向下,提出包含消除貧窮、減緩氣候變遷、促進性別平權等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當中又涵蓋 169 項細項目標、230 個參考指標。

▲ 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Source:台東大學

3. CSR(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意指企業不能只追求金錢利益,還要對社會、環境的永續發展有所貢獻,同時照顧到員工、股東等跟企業有關的所有利害關係人,考慮對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並提供正向影響力。

4. CSV(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

概念來自管理界學術權威 Michael Porter 在 2011 年在哈佛商業評論出版的文章,更企業的注重盈利本質,提倡以資本主義、賺錢為目的導向,解決各種社會和環境議題,如飢荒、環境污染、醫療等,讓資本主義在賺錢的同時,為社會創造價值。可以說,CSR 貼近慈善理念,CSV 更注重企業解決議題與創造價值。

5. PRI(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 Responsible Investment)

聯合國 2006 年發布 PRI,是全球投資機構普遍依循的責任投資基本準則。簽署 PRI 的投資機構每年須揭露責任投資執行情形,並遵循 PRI 六大原則,包括:

  • 將 ESG 議題納入投資分析及決策過程
  • 積極行使股東所有權
  • 要求所投資的企業適當揭露ESG資訊
  • 促進投資業界接受及執行 PRI 原則
  • 建立合作機制強化 PRI 執行效能
  • 出具個別報告執行PRI進度

此外,針對造成重大 ESG 危害的企業,PRI 也召集投資機構,聯合各方力量與企業對話,希望能影響企業提出解決方案,以改善 ESG 問題。

6.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2015 年由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成立,目的是擬定一套氣候相關、企業自願性評估的揭露架構,協助投資者正確了解組織重大風險,使企業投資人及管理者更聚焦相關議題,敦促企業面對氣候變遷挑戰,利害關係人也能藉此衡量財務資訊。

TCFD 有 4 個核心要素,即治理(Governance)、策略(Strategy)、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與指標和目標(Metrics and Targets),讓投資人與決策者了解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邁向零碳可參考的規章及具體行為:

7. 淨零 / 淨零碳排 / 淨零排放(Net Zero)

最近永續經營的議題都圍繞在淨零身上,但淨零到底是什麼?這個詞從《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來,意指在特定時間內,全球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扣除人為移除的量等於零,許多企業也往此目標邁進。全球已有 128 個國家宣示 2050 年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

8.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

在特地時間內,國家、企業或組織透過低碳能源、植樹造林、節能減排等方式,抵銷掉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相對零排放,與淨零概念相似,更著重在二氧化碳的抵消。

9. 氣候中和(Climate Neutral)

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降至最低,剩餘的排放透過植樹、碳埋藏地底等技術抵銷;不同的是,氣候中和還必須考慮區域或局部的地球物理效應,例如來自飛機凝結軌跡的輻射效應。

10. 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

2015 年聯合國氣候峰會中通過巴黎協定,取代京都議定書,期望遏阻全球暖化趨勢。這個協定敦促全球升幅控制在不超過工業革命前平均值攝氏 2 度,並努力達到攝氏 1.5 度內變化的長期氣溫目標。

巴黎協定生效後,無論是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皆須落實所提「國家自定貢獻」(NDC)文件,並每 5 年提送一次更新報告,以達成於本世紀末限制全球氣溫升高幅度介於攝氏 1.5~2 度的目標。

11. RE100

RE100 由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加入企業必須公開承諾在 2020 至 2050 年間達成 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逐年提報使用進度。目前台灣企業包括台積電、聯電、台達電、宏碁、華碩等公司,國外則有 Apple、Google、高盛、瑞士信貸、花旗銀行等,總共超過 350 家企業成員。

(Source:RE100)

12.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

SBTi 是基於科學目標,為公司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供明確的途徑,防止在氣候變遷和面對未來業務增長之下的負面影響。自 2016 年起,非營利組織碳揭露計畫(CDP)將企業是否採用 SBTi 列為評分項目之一,為獲得 CDP 更高評分,各大企業相繼承諾設立科學基礎減碳目標。

也因此,企業必須先進行碳排查,在設立 SBTi 目標,才符合淨零路徑。目前是以企業須以「控制升溫在1.5°C內」的情境設立減量目標,因為 1.5°C 為企業訂定減碳目標的最低標準,之後可以根據  SBTi 最新的審核規範申請流程,設定減碳目標。

接著,以碳做為產品定價、課稅,是企業未來必須了解的關鍵字:

13. 碳預算(Carbon Budget)

英國在某一時期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上限,首先出現在英國 2008 年制定《氣候變遷法案》(2008 Climate Change Act),政府必須編制碳排放上限,以 5 年為一期,設定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並由各部門提出達標相關策略,再定期公布每期碳預算,持續規劃至 2050 年。

目前全球每年二氧化碳的排放總量約 500 萬噸,以此數量估算,不出 10 年,即 2030 年之前,必將用罄前述碳預算,而使人類陷入嚴峻的氣候危機。

14. 碳定價(Carbon Pricing)

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做為計價單位,計算使用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碳排放的成本費用。目前國際上常見 2 種類型,為碳稅(CT)、碳排放交易系統(ETS),另有碳抵換(carbon offset)及以減排成果為基礎的融資(Result-Based Financing,簡稱 RBF)等。

目前全球總共有 61 項碳定價機制,包括 30 個碳稅、31 個碳排放交易系統,涵蓋至少 45 個國家,管控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21.5%。截至 2021 年4 月,全球已有 64 個國家及地區在轄內施行碳定價,涵蓋全球約 21.7% 的碳排放量。

15.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歐盟 2021 年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預計 2023 年起試行 3 年的碳邊境調整機制,針對鋼鐵、鋁、水泥、肥料等部分產業須申報碳排放量。到了 2026 年,歐盟將正式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進口商必須購買憑證,做為進口產品碳排放量的繳交費用,價格依歐盟每週碳權拍賣的平均收盤價格計算。

在試行 3 年間(2023 年至 2025 年過渡期),進口商無須繳納碳排放費用和碳邊境稅,但每季要自行申報,提交進口品的直接與間接碳排放量,以及是否有在排放地(產地)支付碳價的證明給歐盟。

16. 碳洩漏(carbon leakage)

國家採用較嚴格的氣候政策減少排放量,導致另一個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的情況,因為廠商將生產轉移至價格較低、政策較寬鬆的國家,最終全球最終排放量並未減少。也因此,歐盟主要針對進口貨品課稅,使其變成另一種成本,除保護歐盟本土企業外,也敦促其他國家積極減碳。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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