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社》報導,蘋果最快在本月就會面臨歐盟「數位市場法案」(DMA)首次罰款;歐盟是於 6 月時公布了蘋果違反 DMA 規定。早在 6 月時《金融時報》就曾有類似的報導,當時的報導指稱,罰款可能高達蘋果「全球日均營業額」(超過 10 億美元)的 5%。
《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指出,歐盟認為,蘋果因為未能允許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引導用戶在 App Store 之外獲得更便宜的交易和優惠,監管機構正在準備進行處罰。
歐盟競爭事務委員 Margrethe Vestager 將於本月稍晚卸任;報導中也表示,罰款可能會在 Margrethe Vestager 卸任前評估,不過這項決定尚未有最終確定。知情人士也稱,在蘋果完全遵循 DMA 前,會持續向蘋果罰款,不過該決定仍在起草中。
蘋果在 1 月時公布了該公司最初的 DMA 合規計劃,並在 3 月的 iOS 17.4 中推出了這項計劃,包括大幅減少 App Store 佣金;從那時起,該公司對其計劃進行了許多其他更改,包括修改應用程式市場要求、 更改核心技術費用結構、 添加 Web 分發等。
8 月時蘋果宣布針對歐盟市場開放預設瀏覽器選擇、預設應用程式與可刪除應用程式的選擇;12 月將釋出的 iOS 18.2 當中也包含了符合「數位市場法案」的進一步變更。
近期,歐盟委員會宣布正在評估 iPad 是否提供充足的互通性。蘋果仍堅持該公司提供的變化符合 DMA 規範,並多次表示「相信我們的計劃符合 DMA 的要求,並且將在歐盟委員會進行調查時繼續與他們進行建設性的接觸。」
(首圖來源:Flickr/Klaas Brumann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