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台灣售電價格長期低於供電價格,這使得台電至 2024 年底累積虧損已達到 4,200 億元。面對台電的虧損,部分學者與廠商代表認為是台電沒有使用核能電力與增加再生能源的採購,使得購電成本提高所致。但是,核能發電若占台灣發電比重不高,則許多輿論將台電面臨的虧損扭曲與過度簡化為核電的問題,實有必要進一步釐清。
核電可以解決台電虧損的說法是錯的
首先,針對核電與台電虧損的問題,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近日已說明隨著核電廠陸續除役,核電對台電利潤的影響(當年度核能發電成本加計輸配管銷等費用後與台電平均售價的差額,再乘上當年度核能因除役所少發的度數)。在2023年與2024年分別為143億元與273億元,這也顯示使用核電可以每年對台電獲利貢獻六百億的說法並不成立,童子賢先生認為「讓核電幫忙,每年可幫核電省下N千億元」的說法更非事實。這是為何筆者認為將台電虧損簡化成購電成本高的不合理之處。平心而論,台灣過去許多從事代工的廠商也都是用降低成本的思維在提高利潤,但是,這類的公司在近年的生存已面臨極大的挑戰,甚至需關廠歇業。
台灣電價遠低於核電使用國的電價
其次,若核電廠依法除役是台電虧損的主因,則我們可以檢視許多使用核電的國家電價是否真如這些學者與部分意見領袖所指出的,可以維持低價。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與Enerdata2024年的統計資料指出,台灣住宅用電價格每度2.7351元,僅高於中國、馬來西亞、土耳其與墨西哥,為世界第五低。工業用電的價格為3.263元,為世界第八低,我國的用電價格是遠低於韓國、日本與德國法國等歐洲國家的。
日本與許多歐洲各國剛好是許多核能發電倡議者常做為與台灣是否應該發展核電進行比較的國家,如果核電的發電成本遠低於其他發電成本,為何這些國家的電價遠比台灣高出許多,以德、法為例,德國與法國的工業用電價格分別約6.86與6.98元,均高出台灣電價許多。
換句話說,將台電的累積虧損扭曲為錯誤能源政策所致的說法不僅是假議題,更是假訊息。任何的發電方式都有其優劣,但是,廠商不應該為了倡議核電以解決自己用電問題,而提供社會大眾不實訊息。
能源價格高漲是各國調漲電價的主因
此外,根據台電對於立法委員質詢的回應,由於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及Covid-19疫情影響,疫情前五年的煤每噸均價約80美元,2024年已達144美元。天然氣則由疫情前五年每立方米均價9美元提高至2024年的14.51美元。能源價格大漲是疫情與烏俄戰爭後,各國政府與人民普遍面臨的挑戰。若我們要討論台電虧損的問題,則我們不要忽視能源價格上漲的事實,能源價格大漲與電價不漲的不一致性才是台電虧損的重要原因。
最後,任何一個國家的國營電力公司必然需肩負維護供電穩定的重要任務,在經濟學教科書中,政府若要求獨占廠商降價格訂在單位生產成本以服務更多消費者而產生虧損時,則政府應給予廠商定額補貼。可惜的是,除了政府對台電的撥補未獲得立法院同意外,台電每度電的售價不僅低於平均成本,亦低於其單位成本,因此,扭曲的電價政策才是台電虧損持續擴大的重要原因。讓台灣的電力價格合理反映能源成本的上升,才是讓台電可以永續經營的正道。
(首圖來源:AI 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