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韓國東亞日報的報導,韓國最高法院近日公佈一項裁決,首度確認外國企業若非法利用在韓國竊取的產業技術,即便其後續的取得及使用行為發生在境外,韓國法院仍擁有管轄權並得依法懲處。而這項判決不僅是韓國司法史上針對外國企業技術竊盜案的首例懲罰,更是適用「雙重處罰原則」的海外法人。
報導指出,這宗備受矚目的案件,由韓國最高法院審理。根據7日發布的聲明指出,維持初級法院的判決,判處台灣發光二極體(LED)製造商億光電子(Everlight)6,000 萬韓圜(約合新台幣140萬元)的罰款,罪名是違反韓國《產業技術保護法》。
而韓國最高法院判處億光電子遭判決罰款的理由,可追溯至2016年。該公司被控僱用三名前首爾半導體(Seoul Semiconductor)的員工,利用在職期間透過拍照或將資料複製到USB隨身碟的方式,竊取了與LED製造相關的多項商業機密。根據韓國法律中的「雙重處罰原則」,此原則不僅懲罰實施犯罪的個人,其所屬的法人或雇主也同樣須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億光電子與被控非法帶走商業機密的首爾半導體前員工一同被提起公訴。
報導表示,法庭審理過程中,億光電子曾提出抗辯,主張其取得這些商業機密的行為發生在台灣,因此韓國法院對此案不具備管轄權。然而,一審法院駁回了這項主張,並對億光電子處以5,000萬韓圜的罰款。隨後,在上訴審理中,上訴法院進一步推翻了此前關於涉案資料不屬於法規所定義之「產業技術」的無罪認定,並將罰款金額提高至6,000萬韓圜。
韓國最高法院之後在最終裁決中,闡明了一項關鍵的法律原則,也就是即使產業技術和商業機密的拍照及未經授權移除行為發生在韓國境內,但其後續在海外取得和使用這些技術的行為,依然可以被視為在韓國境內實施的犯罪。基於此一認定,最高法院結論指出,億光電子這家公司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同樣被視為發生在韓國領土範圍內。而對於此項報導,億光電子針對媒體詢問並沒有做出相關的回應。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