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很多公司都在用 AI 篩選履歷,甚至決定考績與薪資,但現在加州準備限制 AI 職場權力。加州立法者通過《SB 7 法案》,規範 AI 職場使用範圍,暱稱為「拒絕機器人老闆」法案,包括禁止雇主僅依賴 AI 決定員工紀律處分或解僱。
「拒絕機器人老闆」法案獲加州議會和參議院批准,正等待州長加文紐瑟姆簽署。法案頒布後,將對自動化決策系統,廣義包括機器學習工具、演算法和 AI,進行僱用決策,涵蓋招聘、績效管理、晉升、排班、解僱,甚至生產力追蹤。
新法案將 AI 工具定義為,任何源自機器學習、統計建模、資料分析或 AI 的計算過程產生簡化的輸出,包括分數、分類或建議,用於協助或取代人類的自由決策。 現在企業常用的 AI 工具都包含在內,例如簡歷掃描、監控工具、分析語音或文字,用來分析面試或評估員工績效的工具、績效追蹤工具、排班助理工具等等。
強化問責制與透明度
法案中與就業相關的決定,定義得極為廣泛,任何員工工資、福利、薪酬、工作時間、工作安排、績效評估、招聘、紀律處分、晉升、解僱、工作任務、技能要求、工作職責、工作分配、工作和培訓機會、生產力要求或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產生重大影響的決定,都涵蓋在內。
法案明確禁止幾項行為,最值得注意的是,雇主在做出紀律處分、解僱或停職決定時,不得只依賴自動化工具。法案也對雇主可以使用的資料類型進行限制,譬如如果員工的工作面向客戶,客戶可以留下評論,雇主不可以只依賴這些評分,來提拔、懲戒或解僱員工,這些決策必須參考其他數據。
新法也不是不讓雇主使用 AI,而是高度重視人類監督。新法規定,當雇主主要依賴 自動化工具做出特定類型的決定,譬如紀律處分、解僱或停職決定時,雇主必須聘請人工審查員,來審查自動化工具的輸出,並彙編和審查與該決定相關的其他資訊。換句話說,新法案要求對更重要的決定,進行二次審核。 新法也要求透明度,要求雇主在使用自動化決策系統時通知員工和求職者。
企業反對法律限制 AI 決策
之前加州州長曾否決過其他與 AI 相關的立法,理由是監管框架不成熟,以及需要進一步的產業諮詢。然而,與 AI 在就業決策中的應用受到政治和公眾壓力日益增大,這項法案可能更難被駁回,一旦簽署,將於明年 1 月 1 日生效。
專家認為,加州新法代表著職場 AI 監管範式的重大轉變,如果加州州長簽署成為法律,將要求加州雇主思考,未來如何應對職場 AI 問題。然而加州商會反對這項立法,直指 AI 工具本意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若法律限制太多,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必須投入更多人手處理合規流程,可能需要額外付出 10 億美金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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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Flickr/Jordan Richmond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