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天空塔「The Sky Taipei」掏空案,台北地檢署日前給予碩河開發副董事長邱冠勲不起訴處分,但對碩河開發前董事長馬廷海發布通緝,近日吹哨者向北檢提出新事證,揭發兩人之間有 742 萬美元(約台幣 2.2 億元)的資金往來,恐成為翻轉不起訴處分的重大變數。
吹哨者疑為馬廷海前員工,已向檢方提供新事證,爆料馬廷海實質掌控的 New Charm 新朗及 Chance Boom 在案發期間,竟有共計高達約 742 萬美元流入邱冠勳及其個人持有的 Lion Best 帳戶,全案是否還有內幕隱情,尚待檢調釐清。
這批金流發生的時間,馬廷海及邱冠勳分別擔任碩河或 Lion Best 及境外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等要職,而碩河現任董事長等告發人認為,流入邱冠勳個人帳戶的 311 萬美元等金流,有深入查明的必要。
吹哨者揭露,Lion Best 為認購第二次特別股發行所需資金而發行的 B 檔債券,依認購人上市公司富相在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告,其擔保品包括碩河持有的台北天空塔土地、建物受益權,若檢方認定擔保品未包括受益權,即使邱冠勳無涉犯背信,但恐涉詐欺罪,這部分理由明顯矛盾。
吹哨者說明,本案已有 Lion Best 投資人提出刑事告訴,質疑富相當時公告是否涉及不實,而 Lion Best 發行的 B 檔債券共 1.5 億美元投資人(包括富相等)是否因此受到重大損害,並衍生詐欺或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其他刑事追訴或民事賠償。
碩河主導開發新台幣 200 億元的台北天空塔投資案,原預計 2024 年底完工,有望成為僅次於台北 101 的新地標,邱冠勳和馬廷海卻被控以節稅等名義設立 August Gold、Green Heaven 與 Luxe Opus 等境外控股公司,成立 Lion Best 公司,將台北塔資產質押借款,涉嫌挪用掏空 10 億元。
台北地檢署日前裁定邱冠勲經搜索,未查到與馬有犯意聯絡相關事證,無從究有無共謀,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但認定第一次、第二次特別股認購及款項運用都是馬廷海負責,因此依背信罪嫌發布通緝,如今全案有新事證,未來檢方將進一步調查,以釐清案情。
(首圖來源:台北天空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