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上路七年,雙 5% 限制、投資規範僵化使 NPO 亂象叢生,修法勢在必行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 20 日 7:40 | 分類 財經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Linkedin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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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上路七年,雙 5% 限制、投資規範僵化使 NPO 亂象叢生,修法勢在必行

由台大醫院癌症微創介入治療中心主任黃凱文創辦的遠方未來醫學基金會(下稱遠方基金會),長年推動全國性的醫療教育服務,並到偏鄉離島義診,舉辦學生醫療營隊,向下扎根醫療教育,八年來從不間斷。

最初成立時,考量地方性財團法人的最低捐助財產總額為1千萬元,門檻低於全國性財團法人的3千萬元,遠方基金會便申請設立在台北市,由台北市政府主管。基金會本著慈善不分地域的理念,近年跨足各縣市舉辦活動、捐款,沒想到頻頻遭北市府關切。

權責分散、法規各異難統一
公益初衷反成行政瑕疵

最讓黃凱文印象深刻的是,遠方基金會曾贊助弱勢孩童參加中部「中橫健行隊」活動,如實將相關財務資訊列入財報,事後卻被北市府檢討,質疑這項活動「不辦在台北市」,要求提出說明,突顯制度僵化。

為了擴大服務範圍,讓善心於法合規,黃凱文去年申請轉移管轄,讓遠方基金會轉型為全國性財團法人,改隸屬衛福部;即使基金會前後屬性一致,從事相同業務,這道複雜的轉換程序,仍耗時半年才完成。

從遠方基金會的經驗不難看出,政府現行對NPO(非營利組織)的治理機制「零碎化」,不只權責分散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沒有統一主管機關,各財團法人依照不同目的事業,隸屬不同單位管理;而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等各個機關,又有自己的法規命令,相關審查、管理行政流程各有差異。

這樣的結果,不只導致官方無法對財團法人有效監管,針對捐款資訊分布,更難以全面掌握。直至目前,民眾仍然無法透過政府網站,找出每年財團法人總捐款金額,只能從個別團體的財報一份份勾稽。

財報制度混亂,難落實透明
94%小型NPO邊緣化

然而,單看衛福部的公益勸募管理系統,確實可窺見近年民間捐款逐年增加趨勢。 2015年NPO向民間募款的實募金額為44億元,到去年飆升到96億元,成長超過一倍,募款達成率更飆至45%,創十年新高。

民間善款暴增,錢究竟用去哪裡,NPO的財務揭露與透明度,需要公眾一起監督。但在現行法規,政府管理卻做半套,不只無法發揮效果,還反過來干擾NPO運作。拿出一疊法規資料,長期輔導NPO的海棠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陳俋潓一臉嚴肅,眼前厚重的文書,代表各個NPO長期面臨的困境。

現行《財團法人法》規定,財團法人的財務會計報告準則是由主管機關制定,這些機關包含中央內政部、衛福部、文化部等部會,還有縣市政府局處。「但各部會的財報編製準則都長得不一樣。」陳俋潓直言,如遇到像遠方基金會「轉移管轄」,就要重新適應新主管機關規定,費力又無效率。

台灣公益責信協會創辦人余孟勳補充,政府規定的NPO報表種類,大致可分成三種,一種是以政府主計的觀點要求,只需在收支營運表簡單列出業務內、外的收入及支出;第二種如衛福部所管的財團法人,參照國外較先進的方式,要列出收入是孳息或社會資助等細項,更要求提出功能別費用表,列出是用人、服務費用等項目;最後一種則是融合上述兩種形式。

弔詭的是,政府對所有上市櫃公司的財報格式要求一致,放在NPO管理,不同部會的財報格式卻五花八門。「明明都是在做公益,為什麼大家拿出來的報表不一樣?」余孟勳質疑,這些財報甚至分散在不同機關網站,民眾不易搜尋瀏覽,更難以比較。

(作者:林良昇;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今周刊》;首圖來源:花蓮黎明教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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