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NVIDIA)台灣總部進駐北士科有解,台新新光金旗下新光人壽今日召開說明會,由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宣布北士科 T17、T18 地上權與北市府合意解約,並提出五大聲明強調是為為國家公益,主動化解僵局。
一、 主動化解僵局,以國家公益為先
魏寶生表示,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為化解北市府與輝達針對北士科 T17、T18 土地開發案的僵局,並考量輝達來台設立海外總部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指標意義,新壽為維護國家最大公益考量,決議在北市府同意返還新壽已支付相關成本的前提,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得以讓輝達進駐。
二、 地上權之取得及開發進度依法合規
魏寶生指出,北士科 T17、T18 土地,新壽依公開透明合法程序參與投標,並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契約而取得地上權,旋即依據開發計畫執行各項興築事宜,更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調整開發計畫,今年 7 月 30 日完成都市設計變更審查程序。
魏寶生說明,今年 10 月 9 日領得變更設計後的雜項執照,準備連續壁施工前置作業,新壽預計年底領得變更設計建造執照,並進行建物主體施工,一切作業及時程皆遵循法令及地上權契約辦理,北市府完全理解各項進度及內容,針對部份輿論指稱前述土地仍為荒地而未開發云云,實為誤解。
三、 堅守原則:不向納稅人請求未來損失之補償
魏寶生表示,北士科 T17、T18 地上權案最關鍵的爭議,在於外界擔憂的「圖利」與「補償」問題,新壽特此鄭重澄清
- 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新壽雖已投入鉅額成本且預期未來獲利,但自始至終,新壽從未考慮,並從未同意向北市府請求任何未來損失的補償。
- 商業機制並非「圖利」,新壽基於支持國家產業發展,今年 5 月與輝達簽署備忘錄,原規劃是由輝達承接地上權契約,並依商業慣例支付新壽已支出成本及合理損失,此為兩家企業間的商業條件,毋須北市府負擔。
- 北市府要求提報金額,北市府在否決前述方案後,反覆要求新壽提報解除契約的補償金額,以便送市議會審議,但新壽基於「不應由納稅人補償」初衷,從未同意、更未曾提出請求。
四、 新壽已盡力配合,但三方各有立場,共識難以達成
魏寶生指出,對北士科 T17、T18 土地擁有地上權,自行開發將可為新壽及股東創造重大利益,因而從未有對外出售或轉讓之意,而輝達今年 4 月間主動接觸,希望移轉北士科 T17、T18 地上權,惜未獲北市府同意,但新壽始終致力尋求三方共贏之方案。
魏寶生認為,僵局的形成,在於各方立場與限制不同,輝達堅持須自行興建總部,但北市府囿於現行契約及避免圖利的法規框架,主張建物須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並拒絕輝達共同參與地上物的興建。
魏寶生說明,新壽雖同意配合北市府要求,提出完工後再移轉等變通方案,但惜未獲輝達同意,致使三方無法達成共識,因此與輝達備忘錄因時限到期而失效,這邊很遺憾輝達無意展延,新壽今年 10 月 12 日第二次函請北市府啟動地上權契約規定協調機制,共尋輝達進駐基地的最佳解決方案,但未獲北市府同意。
五、 改變投資策略,呼籲共創產業未來
魏寶生指出,深知輝達來台對台灣產業的重要性,感謝過程中各界善意的督促,因此為促成此樁美事,新壽董事會出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為考量,決議改變原投資策略,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放棄原有投資獲利的機會,以化解僵局,並讓最近紛擾不已的輝達案畫下句點。
魏寶生強調,新壽的退讓能為台灣開創更輝煌的產業遠景,相信這不僅符合全民企盼,更是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積極作為,並在事件過程中深刻感受到法令不能與時俱進之困擾,以及公務人員受到「避免圖利」框架的桎梏而憂讒畏譏,不敢採取開創性作為的難處,由衷冀盼未來法規能更加開創精進,讓政府與民間在推動重大建設時能有所依循,共創雙贏。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