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保單可以被強制執行」之後,保戶因債務無法償還而致保單受扣押解約暴增,根據統計,平均每月近 5,000 位保戶面臨保單強制執行的風險,影響保戶權益甚鉅,未來可能失去所需保障,新光人壽建議保戶要善用「保單介入權」維繫保險保障。
所謂「保單介入權」是指由介入權人代為償付相當保單解約金金額給執行法院後,行使介入權成為新要保人,延續保單效力,保戶需自扣押命令送達第三人(保險公司)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行使,逾期即喪失權力,新光人壽提醒,介入權是保戶的重要權益,千萬不要因未理解程序而錯失保障。
新光人壽表示,針對保單強制發生,為使保戶權益不受損,新壽今年 9 月以簡訊通知被扣押保戶有新法救濟「介入權」,10 月寄出的關懷通知隨函告知行使介入權的方式及內容,確保保戶能知悉自身重大權益,截至 11 月底,介入權申請案件已逾百件,徹底落實客戶權益保障。
新光人壽指出,若不服保單強制執行命令,可在收到扣押命令後十日內,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檢附相關事證,如保險契約、繳交保費證明、診斷證明書、最近一年財產所得清單等及其他可為證明難以維持生活資料,詳細說明若保單被強制執行會如何影響基本生活,或將保單要保人跟被保險人改為一致,避免因要保人可能的債務問題影響「被保險人」的保障。
(首圖來源: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