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等巨擘權力大,諾貝爾獎得主籲廣告收入應課稅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1 年 10 月 06 日 10:35 | 分類 名人談 , 數位廣告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Google 等巨擘權力大,諾貝爾獎得主籲廣告收入應課稅


2018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莫 5 日表示,Google 等科技巨擘擁有愈來愈大權力,可影響社會輿論甚至政治走向,建議應該要對 Google 這類公司的廣告收入課稅。

「2021世界投資者週聯合論壇」5日起一連舉行4天線上聯合論壇。上午邀請2018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羅莫(Paul M. Romer)發表線上演講,隨後舉行座談。

羅莫演講表示,透過獲利以及對社會有益與否,把創新分成四種,探討開放式創新與獨家式創新的差異。他提到科技龍頭獨大或企業壟斷的隱憂,呼籲政府應建立開放平台鼓勵創新,制定減碳規範、針對網路廣告課稅等措施,管制企業給民眾的負面影響。

羅莫特別點名Google這類科技巨擘,他認為,現在銷售數位廣告公司可透過廣告改變一國人民想法與輿論,應該要揭露是誰下的廣告。Google本質是廣告公司,模式完全改變廣告市場的運作方式。

羅莫認為,Google可透過搜尋引擎偷窺所有人行為,對個人的了解可能比實體警察系統還多。像Google這類大型公司,匯集愈來愈大權力,可影響社會輿論、政治走向,他認為包括台灣等各國,都應該針對Google這類公司網路廣告收入課稅,且不像課營業所得稅的方式。

羅莫表示,Facebook、Google這類採取數位廣告模式企業,讓假消息、假新聞現象愈來愈嚴重,「可說是滿天飛」。

羅莫直言,這是美國前任政府的錯誤,因政府讓他們任意併購,導致規模愈來愈大,因此他主張課累進稅,藉此引導大型科技公司切割,舉例來說,如果Facebook與Instagram切割,可減少70億美元稅,就會有意願切割。

對是否支持盡早升息以抑制供應鏈壓力,羅莫認為,通膨及供應鏈問題是短暫現象,現在還不需太積極處理升息議題。

(作者:蘇思云、潘姿羽;首圖來源:Paul Ro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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