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特爾首席財務長大衛·辛茲納(David Zinsner)確認,英特爾理論上可將晶圓業務最高 49% 股份賣給外部投資者,不會違反與美國政府協議。然擁有權限制、部分晶圓廠控制權及有興趣投資者有限,英特爾不太可能全面首次公開募股(IPO)或分拆業務。
辛茲納於2025全球TMT會議表示,英特爾必須五年內控制至少51%晶圓廠業務,否則會觸發懲罰性條款。英特爾的政府融資結構含股票相關認股權證,如果英特爾出售超過50%業務,就會影響股權結構。故英特爾想保持51%控股權,以避免稀釋投資者。
英特爾與美國政府的協議,英特爾必須五年內保持晶圓廠控股,使全面分拆可能性大大降低。美國政府以89億美元入股英特爾約10%股權,並持有選擇權,若晶圓廠持股低於51%可再增持5%,顯示美政府對關鍵產業的控制權。英特爾目前在美國、愛爾蘭和以色列擁有經營所有半導體產線,但並不完全擁有所有晶圓廠。
英特爾2022年啟動半導體共同投資計畫(SCIP)吸引投資者,並不違反CHIPS法案下籌集260億美元。雖英特爾失去先進晶圓廠100%控制權,晶圓廠所有權分別由英特爾和其他投資者共同擁有,儘管如此,英特爾仍保留晶圓廠經營權,並收入合併報告。這種部分擁有權可能影響英特爾之後IPO,因投資者會考慮英特爾並不擁有所有現金流,可能降低估值。
總體來說,英特爾晶圓代工業務幾年內全面分拆或IPO的可能性不大,因美政府擁有權要求和市場興趣都使能募集的資金有限。
(首圖來源:英特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