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報扶養、遺產稅扣除額!民法 18 歲成年牽動六大稅務一次看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1 月 10 日 8:00 | 分類 理財 , 科技生活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綜所稅報扶養、遺產稅扣除額!民法 18 歲成年牽動六大稅務一次看


民法從元月一日起將法定成年下修到 18 歲,代表年滿 18 歲就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獨立簽約租屋、開戶、申辦門號、結婚,而牽動的還有稅務影響,包含房地合一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六大稅務都有所變動。

個人綜合所得稅

每年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民眾多以列報受扶養親屬來節稅,但是民法下修法定年齡到 18 歲後,父母 2024 年 5 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能申報扶養在 2023 年度中已滿 19 歲,並未在校就學的子女。

安永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說明,納稅人子女在 2022 年滿 18 歲者,2023 年申報仍可選擇獨立申報或被報扶養,但是 2023 年中滿 19 歲,2024 年不得申報扶養,除非有例外,像是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房地合一自住優惠

個人出售房地合一適用範圍的房地產,根據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5 ,若要主張自住房地交易所得 400 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 10%,或是根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重購自住房地退稅的租稅優惠,應符合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房地辦理戶籍登記的條件。

楊建華說明,房地產是爸媽所購買持有,只有一子 A 設戶籍在此,若 A 在 2023 年滿 18 歲,如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其他未成年子女未將戶籍遷入,那該房地將不符合納稅義務人自住房地要件,無法適用上述兩種租稅優惠。

遺產與贈與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若繼承人為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像是未成年子女、孫子女等,每位繼承人除可扣除 50 萬元的減稅額度外,還可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再加扣 50 萬元。

楊建華說明,法定年齡降到 18 歲,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較過去減少 100 萬元,因為假設未成年子女今年 16 歲,原本距離 20 歲尚有 4 年,總計可扣除 250 萬元,但如今新法實施後,可扣除金額僅剩 150 萬元。

房屋稅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 5 條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 2 條,合自住房屋規定者,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優惠稅率 1.2% 計算,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而子女滿 18 歲就能單獨計算戶數。

楊建華說明,假設陳先生持有四戶房屋,並與陳太太育有一子 A,原本未成年不可單獨計算供自住用房屋戶數,因此陳先生 2022 年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的房屋僅限三戶,但是 A 在 2023 年滿 18 歲, 就可以單獨計算供自住用房屋戶數。

地價稅

根據土地稅法第 9 條及第 17 條,地價稅一般採累進方式課徵,但自用住宅用地可適用 2‰ 稅率,而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設籍,以一處為限,但是滿 18 歲子女就能做為第 2 處設籍人,只要在每年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

楊建華說明,王先生共持有二塊土地,並與王太太育有一子 A,目前王先生設籍在甲地,王太太跟 A 設籍在乙地,原本王先生、王太太及 A 合計僅限一處得適用自住住宅用地優惠,但是新法實施後,A 在 2023 年滿 18 歲,就可以單獨計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

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稅第 34 條一生一屋規定,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或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土地出售前,須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 6 年。

楊建華說明,林先生已使用過「一生一次」,目前持有 1 自用住宅且僅子 A 設籍於此,若林先生 2022 年出售該屋,因 A 仍屬未成年,符合一生一屋要件,但是若林先生 2023 出售該屋,因 A 已成年,將不符合規定,須留意將本人、配偶或其他未成年子女戶籍遷入,以符合一生一屋的要件。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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