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港股上市不成,背後依然餘波盪漾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3 年 10 月 02 日 15:26 | 分類 網路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阿里巴巴港股上市不成,背後依然餘波盪漾


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不成後,意欲轉往美國,目前不知其特殊的合夥人制度是否能在美國為人所接受,由於阿里巴巴還是有機會再次選擇是否在香港上市,到底香港證交所或是阿里巴巴是否能固守原有堅持,市場上所有投資者可說都睜大著眼看著。

從阿里巴巴開創以來,其開創者馬雲的行事風格一向引人非議、好惡兩極,不過就其整個融資的歷史來看,也難免讓人擔心,自有人主張香港交易所的擔心自有其道理在,從 2005 年以 40% 股權自雅虎(Yahoo!)取得 10 億美元的資助下,相繼推出了淘寶、支付寶等服務。

不過阿里巴巴全部努力都著重在自家產品上,相對於雅虎中國投注的心血就少之又少,發展順遂下,為擺脫雅虎的掣肘,又想強行購回股份,在談判購回不成,反把支付寶這個被看好的業務未經股東同意下轉到個人控管的公司下,面對這樣強勢又霸道的作法,迫使雅虎賣回股權,以免後續可能的風險。

由於阿里巴巴現金不足以購回雅虎持有的 40% 股權,只能先行買回 20%,並與雅虎談妥其餘股份留待 2015 年前上市後取得資金,再加價 10% 購回,不然雅虎可自行轉售股份予以其他投資者。以馬雲的態度來說,自然不想將 20% 的股權外流,為他人所掌制,阿里巴巴自有其上市的急迫性,無論是在香港或是美國。

在馬雲想保有對阿里巴巴的控制權,提出了特別的「合夥人制」,這讓馬雲和 27 名高階主管組成的團隊,以擁有阿里巴巴 10% 多一點的股份就能夠永遠擁有提名董事會一半成員,若是股東會不同意提出的人選,合夥人則可以再度提出,而各個合夥人則是由馬雲所決定,也就是說馬雲握有絕對的掌控權利。

這樣結構,很難一般投資者信服,更何況先前阿里巴巴曾於 2007 年將外貿業務部分在香港以港幣 13.5 元上市,但五年後下市依然為 13.5 元,中間未有股利分紅,讓香港投資者成了阿里巴巴五年 190 億港幣無息貨款的債權人。

從雅虎到香港先前的上市,總總的先例也難免讓投資者對阿里巴巴信心不足,偏偏如軟體銀行(Softbank)握有 35% 股權之類的大股東、財富基金和資產管理公司,都對董事會提名計劃表示支持,並表示保持資深團隊不變是最重要的考量之一。

每次阿里巴巴違反約定時都有自認為合理的理由,從這是中國特色、是最正確的決定、到這是企業文化、網路企業特色等不而足,但卻沒有實際佐證可以說服所有人,但偏偏阿里巴巴的規模日漸狀大,就算恨得牙癢癢的,卻也不得不買他的帳。

難怪許多人會覺得香港證交所否決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是件好事了,相較於香港,美國紐約證交所在當年網路概念股當紅時,中國網路概念股也一窩蜂的赴美上市,美國股市被一堆中國網路公司搞得七葷八素,加上各投資機構在一番洗禮後也變得精明許多,阿里巴巴轉投美國恐怕沒想像的那般順利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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