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揆:兩年內培養一家獨角獸新創企業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2 月 23 日 13:15 | 分類 新創 , 科技政策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賴揆:兩年內培養一家獨角獸新創企業


行政院長賴清德 22 日表示,為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政府提出兩大目標,其中是兩年內要孕育出一家「獨角獸新創事業」,展現政府的決心。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說明,獨角獸新創企業是指成立十年內、尚未上市,以及市值約 10 億美元以上的新創事業;目前國際共有 228 家,台灣還沒有,但約有三、四家潛在企業,她可保證兩年內能培養出一家,未來將在 6 年內促成至少三家具發展潛力的新創事業成為獨角獸,長期目標為每兩年都能有新創事業成為獨角獸。

行政院 22 日上午舉行院會,國發會向賴清德報告「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賴清德並於會後主持記者會,向外界說明方案內容。

賴清德表示,政府推出五大政策,希望藉此達到兩大目標,一是每兩年孕育出至少一家具代表性的獨角獸新創事業
,兩年內一定會培養出一家,展現政府發展新創的決心,以及帶給社會信心;二是未來 5 年,台灣的新創事業獲投資金額每年成長新台幣 50 億元,使台灣成為亞洲新創資本匯聚中心。

國發會報告指出,新創投資行動方案五大政策包括充裕新創早期資金、人才發展與法規調適、政府成為新創好夥伴、提供新創多元出場管道、新創進軍國際等。

在充裕新創早期資金方面,天使投資人投資同一新創公司 100 萬元以上者,可享有租稅優惠;國發基金對同一事業投資金額提高為 1,000 萬,申請國發基金參與投資比率與金額不受募資規模 30% 或 10 億元限制;積極與國際一線創投合作;外國人投資審查程序修正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是前核准。

人才發展及法規調適方面,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2 月正式上路、策略性吸引東南亞學生或人才來台、推動公司法修正以強化新創法規調適平台功能;政府成為新創好夥伴方面,將透過政府採購、競賽、開放資料等方式,鼓勵新創參與合作。

提供新創多元出場管道方面,預計由金管會在今年第一季前增列上櫃電子商務為產業新類別,同時提供多元上市櫃條件,經濟部也將在第二季前檢視現行「企業併購法」是否有助購併新創,研議是否修法。

新創進軍國際方面,將引入國際加速器來台設點,並選送新創赴海外加速器、參加全球重要會議;科技部預計下半年餘以色列設置科技組,擴大協助新創介接海外資源。

(作者:顧荃;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