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idas 三條槓商標被判無效,歐盟法院:缺獨特性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6 月 19 日 23:40 | 分類 國際貿易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Adidas 三條槓商標被判無效,歐盟法院:缺獨特性


歐盟普通法院今天判決阿迪達斯(Adidas)的「3 條槓」商標無效,稱它缺乏獨特性。

路透社報導,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of the European Union)表示,這項判決維持了歐洲智慧財產局(EUIPO)2016 年廢除先前接受此一商標的決定。

德國運動品牌 Adidas 於 2014 年註冊代表服裝、鞋類和頭飾的「3 條槓」商標,Adidas 稱「這 3 條平行等寬的線條,不論朝著任何方向都適用於他們的產品」。

然而,比利時鞋履公司 Shoe Branding Europe 向它提出挑戰。Shoe Branding Europe 與 Adidas 的商標爭議已長達 10 年之久。

歐盟法院去年以 Shoe Branding 的「2 條槓」商標,跟 Adidas 的過於相似為由,判決 Shoe Branding 的商標無效。

法院說,Adidas 必須證明它的商標在整個歐盟具備「獨特性」,即要讓消費者知道有這項商標的產品是出自 Adidas,並能與其他公司的產品作出區分。

法院表示,Adidas 的商標並非圖案,而是一個「普通的象徵標記」而已,並指出,將包含顏色在內的特定用途考量進去並不恰當。

法院還提到,Adidas 雖曾提供它的商標在 5 個歐盟國家使用的證據,但並非全部歐盟國家。對此,Adidas 仍得以向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提出上訴。

(譯者:吳昇鴻;首圖來源:阿迪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