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大金融基金資金運用鬆綁,可投資台股 ETF 或股票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7 月 24 日 16:45 | 分類 理財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3 大金融基金資金運用鬆綁,可投資台股 ETF 或股票


金管會今天公布放寬及明訂 3 大金融基金資金運用項目,包括地震基金、特補基金與安定基金可投資股票或台股 ETF 基金,按照其資本額或淨值的固定比率,預估將有數十億元的資金挹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今天表示,放寬及明訂 3 大金融基金資金運用項目,包括負責住宅地震險保障機制的地震基金、負責強制車險肇逃的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及負責保險業場外監理及退場機制的保險安定基金。由於財團法人法在今年 2 月正式上路,金管會就其主管的財團法人進行法規檢視,並將相關規定依實際運作需要、現行法令規定與財團法人法規範衡平性等考量等,進行調整。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3 大基金都有肩負政策使命及安定市場的功能,因此明訂相關負責人任用、代理及資金運用的項目與限額。

保險局說明,3 大基金以往資金運用以保守穩健為原則,多是銀行存款、公債、定存單等,這次有擴大開放一些項目及訂定投資限額,但仍是以穩健、投資等級為原則。

其中,放寬開放投資台股 ETF,如特補基金最多可投資其淨值的 20%,若是直接投資台股則是資本額的 5%;地震基金可投資 ETF 基金,最多為資金總額的 0.5%,安定基金則可投資 ETF 基金最多占其淨值 20%。

保險局表示,這些政府基金若能以 ETF 基金做為其資金運用項目,中長期可帶來穩定及不錯的收益,也可為台灣資本市場創造新的資金動能。

(作者:劉姵呈;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