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出爐,派單須先風險評估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10 月 04 日 14:45 | 分類 人力資源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出爐,派單須先風險評估


食物外送是現代民眾常使用的一項服務,為保障外送員工作安全,勞動部已擬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內容包含外送作業安全評估機制、外送業者的責任及安全管理計畫訂定及稽核。

勞動部日前邀集 11 家食物外送業者開會,後續彙整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指引已經出爐,內容包含安全管理原則、外送業者責任及安全管理計畫訂定及稽核三個章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 3 日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安全管理原則內容包含外送作業安全評估機制、外送交通安全管理、戶外高溫作業熱危害預防及事故處理。

其中,外送作業安全評估機制為業者在指派作業前必須要有危害辨識及評估,分為高、中、低三種風險,若是高風險像是颱風天就禁止外送,業者應依照不同風險採取不同措施。

李文進表示,指引中也有建議出業者外送作業可能有的 10 項風險,像是淹水、強風、大雨、坍方落石、道路受損、電桿傾倒,物體飛落、電線脫落等。

而在戶外高溫作業部分,李文進指出,指引中也有提供檢核表,讓業者可以自行評估並進行戶外高溫的預防;事故處理則是交通事故發生時應進行的措施。

指引中第二章節則是針對外送業者責任進行指導,內容包含員工教育訓練、安衛組織人員設置、業者需依照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外送安全作業標準及工作守則等。

第三章節則為安全管理計畫訂定及稽核,李文進表示,業者必須擬定安全管理計畫,計畫內容包含危害辨識評估、車輛安全管理、教育訓練、健康檢查等。

李文進表示,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僅是行政指導,並沒有罰則,但外送業者若違反指引導致員工受傷甚至死亡,最重則可依刑法第 276 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作者:吳欣紜;首圖來源:Created by Freep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