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士收購英特爾部分業務域外結合案,公平會准了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1 年 06 月 09 日 18:35 | 分類 公司治理 , 記憶體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海力士收購英特爾部分業務域外結合案,公平會准了


南韓半導體大廠 SK 海力士公司(SK Hynix)去年宣布將收購英特爾公司(Intel)部分業務,雖然此案是域外結合,但對國內市場有影響力,公平會綜合考量後認為具有整體經濟利益,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海力士擬收購英特爾的NAND快閃記憶體及固態硬碟業務,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此案行為發生在國外,不過在台灣均設有子公司,且達到結合申報門檻,依法須提出結合申報。

NAND快閃記憶體與DRAM同為固態硬碟的上游元件,海力士與英特爾均製造NAND快閃記憶體、固態硬碟,海力士另供應DRAM給英特爾製造固態硬碟,公平會表示,此結合案兼具水平與垂直結合態樣。

公平會衡量此結合案對市場的影響後,認為NAND快閃記憶體及固態硬碟持續技術創新,相關市場也沒有顯著參進障礙,而且下游客戶具有強大的議價能力可以制衡,結合後海力士仍會受到市場競爭的拘束。

公平會表示,NAND快閃記憶體業者大多同時經營下游固態硬碟業務,市場仍處成長階段,業者間也不易採取聯合行為;此外,DRAM非固態硬碟的必要元件,且下游應用產品非常廣泛,尚無限制競爭的疑慮。

同時,參與結合事業在NAND快閃記憶體市場及固態硬碟市場,與台灣廠商現有產品線重疊性不高,公平會認為,海力士在結合完成後,可以將產業推展至下一世代,並繼續投資在台灣的研發能力及人力資源,應有助於整體經濟利益,帶動台灣相關產業發展。

基於上述因素,公平會認為此結合案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不禁止結合。

陳志民補充,即便結合案是域外結合,若營業額或市占率符合公平法適用國內結合案的門檻,以及對台灣市場可能產生實質合理以及可預見效果,公平會仍會審查;是否會對台灣市場產生影響,有無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子公司、經銷商等據點,在台灣營業額比重等,均可能是考慮因素。

(作者:潘姿羽;首圖來源:SK 海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