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期限全面延至 6/30,財政部籲網路申報降低群聚風險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8:29 | 分類 理財 , 財經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報稅期限全面延至 6/30,財政部籲網路申報降低群聚風險


國內 COVID-19 疫情升溫,財政部 27 日拍板,所得稅申報繳納期限從原本的 5 月 31 日,全面展延至 6 月 30 日,綜所稅各批退稅期程則維持不變,並呼籲民眾多透過網路報稅,以降低群聚風險。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所得稅各項申報書、繳款書或通知書等已完成印製或寄發,原書表上的申報繳納期限為5月31日,將自動展延至6月30日,民眾若有繳款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此外,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的各批退稅期程維持不變,民眾如於延長申報期間6月1日至6月30日採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線上或電話語音回復者,仍可適用今年7月29日第1批退稅。

財政部曾表示,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接受治療、隔離與檢疫等,無法在5月1日至31日期間內完成報稅的民眾,綜所稅、營所稅與房屋稅3大稅項將可延長申報繳納期限至6月30日。朝野立委呼籲,因應疫情,報稅期間應全面展延至6月底

財政部27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自4月中旬起,每日確診人數不斷快速攀升,考量短時間內到國稅局申報人潮恐衍生疫情擴散,全面延長去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6月30日。

財政部說明,配合展延申報及繳納期限,延長4大項作業期間,首先,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為4月28日至6月30日。

第二,綜所稅透過網路申報應檢送的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7月11日前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第三,營利事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送的相關附件資料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8月1日前,將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前述資料得於7月29日前,透過營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送交。

最後,營所稅決算、清算及特殊會計年度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繳納期間截止日,落在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者,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30日。

財政部呼籲,雖然所得稅申報繳納期限延長,為降低臨櫃報稅群聚的風險,民眾應儘可能進行網路報稅,並利用多元方式繳稅。若遇到申報問題,可利用線上智能客服,或以電話、電子郵件、粉絲專頁詢問。

同時,民眾如果有臨櫃查調所得、扣除額資料,或協助網路報稅需求而需親至國稅局洽辦者,可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各地區國稅局網站或撥打電話0800-000321,預約辦理臨櫃報稅服務或線上當日取號措施,並可查詢受理進度,號碼接近時再前往國稅局,減少等待時間,達到分流人潮效果。

(作者:張璦;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