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稱合併合理,台灣大:我們也有自己的股東要面對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5 月 06 日 20:23 | 分類 公司治理 , 網路 , 網通設備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亞太電稱合併合理,台灣大:我們也有自己的股東要面對


亞太電日前舉辦臨股會,通過與遠傳的合併案,只是亞太電股東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出席人員表達反對亞太與遠傳合併的立場,當時讓臨股會的現場有些許的火藥味。

而亞太電董事者陳鵬今日再度表達亞太電的立場,聲稱與遠傳的合併案是著眼股東、消費者長遠利益,合併案依法進行,過程公開透明,均遵循公司治理相關法令。

陳鵬也對於臨股會當天,台灣大哥大方代表持反對合併的立場感到不解,「為何台灣大可以用淨值併購台灣之星,但是遠傳要用淨值買亞太電就不行?」

亞太電指出,市價並非一定等同公司的合理價格,對獲利公司而言,以本益比估算,自然接近合理價格,兩家均獲利的公司合併,有 1 加 1 大於 2 的效果,自然會產生溢價。

但對長期虧損的公司而言,即使淨值也很難是合理的價格。亞太電信與遠傳的合併,除考量合併綜效與控制權溢價外,仍須考量合併產生之成本,本案與同業之合併案類似,兩者的合併案都是淨值基礎,顯示合併綜效、控制權溢價等加項均被合併成本等減項所相抵,再加上考量公司營業狀況,其他可能影響合併對價之因素,並依所委任獨立專家就合併對價所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為基礎,雙方協議所訂定出合理之換股比例。

對此,台灣大哥大稍早也發出聲明表示,該公司自始贊成產業整併,也無從反對同業合併。但請亞太尊重台灣大和所有亞太股東,尤其是異議股東行使我們的權利,台灣大也有自己的股東要面對。

台灣大也強調,該公司並非僅用淨值去合併台灣之星,公司合併的鑑價是非常專業的事,應以專業的方式審慎評估,請亞太不要混淆視聽。台灣大身為亞太電信股東,從未拒絕與公司當局溝通。

(首圖來源:亞太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