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年手機報稅達 125 萬件,首波退稅 7/29 入帳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7 月 06 日 18:25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財政部:今年手機報稅達 125 萬件,首波退稅 7/29 入帳


所得稅結算申報落幕,受惠今年手機報稅新增編修功能,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手機申報戶數上衝約 125 萬件,達成百萬目標;29 日為首波退稅,國稅局會以直撥退稅或寄發憑單,不會通知納稅義務人去 ATM 操作,提醒民眾留心詐騙電話。

賦稅署今天舉辦例行記者會指出,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6月30日截止,3批綜所稅退稅時間點落在7月29日、10月31日、明年1月18日,總計退稅金額達約新台幣535億元,退稅方式有兩種,即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和寄發退稅憑單。

賦稅署說明,有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結算申報書填妥金融或郵局帳戶等資料者,國稅局會於退稅日直接將應退稅款撥入指定存款帳戶,免經人工手續;未填寫者,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民眾須去金融機構領取退稅款。

首波退稅將至,賦稅署表示,國稅局不會通知納稅義務人去ATM操作,呼籲民眾留心詐騙電話。

同時,賦稅署指出,綜所稅納稅義務人利用離線版、線上版或手機版申報程式,透過網路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者,若有依法必須檢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11日前以掛號寄交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送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代收。

賦稅署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是依稽徵機關提供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的扣除額資料列報者,可免檢附繳費單據或證明文件,但列報非屬從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的扣除額者,仍應檢附相關文件。

至於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列報其他扣除項目如房屋租金支出及財產交易損失等,仍應依規定檢送相關單據憑證,供稽徵機關審核認定。

另外,賦稅署表示,企業利用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屬採用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與其他須檢送相關書表及附件的申報案件,應於8月1日前,將會計師簽證報告書等,以紙本或光碟片寄交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同時,也可以29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以網路上傳前述資料。

財政部再次呼籲,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稅,如有依法必須檢具證明文件者,應儘速於規定期限內送寄至稽徵機關,以免權益受損。

(作者:張璦;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