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與中企合作電動車電池,美議員提案設限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3 月 10 日 15:30 | 分類 汽車科技 , 科技政策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福特與中企合作電動車電池,美議員提案設限


美國福特汽車斥資 35 億美元在密西根州設立電動車電池工廠,並與中國寧德時代(CATL)協議使用中方電池技術;但這項協議被參議員盧比歐盯上,擬立法設限。

路透社報導,美國聯邦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共和黨龍頭盧比歐(Marco Rubio)想立法禁止使用中國技術生產的電動汽車電池適用稅賦抵免,聲稱要對適用「降低通膨法」(IRA)適用稅賦抵免的資格大幅設限,防止中國公司受益。

福特汽車回應盧比歐,美國國內製造電動車用電池,會比全然依賴國外進口好,其他汽車公司也是如此,「只會有一個福特全資子公司建造、擁有和經營電池工廠,不會有其他實體從這項計畫獲美國稅賦優惠。」

但盧比歐呼籲美國外來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立即審查福特與寧德時代的協議許可。

盧比歐認為福特與寧德時代合作「只會加深美國電池技術依賴中國共產黨,且很可能刻意讓工廠符合降低通膨法(IRA)稅賦抵免資格」。

美國財政部不願評論,能源部長葛蘭何(Jennifer Granholm)2月說福特協議「能將先進製造能力從海外帶進美國,這是美國提升競爭力的關鍵,可刺激我們的經濟,並為美國創造高薪就業機會。」

4,300億美元「降低通膨法」設限電池來源,目的是讓美國脫離中國電動車(EV)供應鏈。降低通膨法有項條款就是針對中國,明訂若任何電動車電池組件來自「外國受關注實體」製造,將不適用稅賦抵免優惠。

(譯者:紀錦玲;首圖來源:福特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