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兩考量,暫不開放期信業發行碳權期貨 ETF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03 | 分類 淨零減碳 , 證券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金管會兩考量,暫不開放期信業發行碳權期貨 ETF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 28 日與金融總會等開會討論 2023 年金融建言白皮書,針對期信業爭取開放發行碳權期貨 ETF 等三則建言,雖金管會基於兩因素,初步列為不參採,黃天牧仍請相關局處後續持續評估是否有參採可能。

黃天牧率各局處與金融總會、各金融業公會、金融周邊單位及提案單位等召開研商會議,針對金總所提「2023年金融建言白皮書」進行雙向溝通。

金總今年金融建言白皮書共納入25項建言及37則具體建議,涉及金管會權責方面,金管會共參採11則具體建議、11則持續評估,另有三則金管會初步列為不參採,但黃天牧會中特別裁示,請相關局處持續評估是否能參採。

三則初步列為不參採的建言中,包括期信業爭取開放發行碳權期貨ETF。金管會認為,第一,碳權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投資人較難理解,其次,商品淨值長期減損,若在淨值下跌時引起投資人盲目追買,可能會有疑慮,因此暫不開放。

金管會採納的11項建言,包括開放投信基金得運用境外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做為新台幣匯率避險工具;員工持股信託擴大適用;針對防疫險特殊狀況,調整防疫保單案件計件方式以計算評議服務費;調整風險係數以鼓勵保險業透過私募基金投資長照及綠能產業等。

另還有鼓勵金融業者開發碳金融商品服務;針對不同金融機構建立雲端服務明確監理指引或服務規範;配合大量持股公告申報門檻降至5%,規劃未來申報方式由現行紙本申報改為電子化申報等。

至於金管會列入持續評估的11項建言,包括金融業希望櫃買中心研議推動證券商發行結構型商品掛牌;希望金管會開放證券商得發行外幣計價結構型債券,利率條件得不限於正浮動或固定利率,並得以信託或證券自營方式辦理等。

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導櫃買中心研議推動結構型商品掛牌制度可行性,並將視研議結果再行評估。

(作者:謝方娪;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