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東南亞的 Grab Holdings Limited 以 6 億美元估價現金,計劃收購 foodpanda 台灣外送事業。Grab 已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遞交收購申請,並完成第一次資料補件,等待公平會正式審查
近日國內媒體報導提及 Grab App 出現台灣服務介面,Grab 21 日下午回應「並未在台灣展開任何服務測試或試營運。」
「我們高度尊重台灣的主管機關審查程序,現階段 Grab 尚未在台灣展開任何營運。」Grab 進一步說明,「部分使用者在 App 看到的內容,其實是我們內部針對尚未營運市場所使用的 App 模板,畫面上已明確標示相關服務目前尚未提供。」
對於 Grab App 出現台灣服務介面這樣的說法,稍早負責審查的公平會僅對媒體表示,相關情況將會一併注意。
外送服務已是台灣消費者的日常,台灣市場現有 foodpanda 和 Uber Eats 兩大服務,市場環境似乎容不下第三家、第四家等業者加入。
當 Grab 宣布收購 foodpanda 台灣外送事業,Uber Eats 母公司 Uber 還持有 Grab 股份,加上傳出 Grab 的圖資技術、以及資料儲存的雲端服務供應商皆與中國廠商有關,這些都觸動消費大眾的敏感神經。
Grab 昨日已發聲明針對資料處理、技術合作及股權結構加以說明:
Grab 首選雲端服務供應商為 AWS(Amazon Web Services),Grab App 所有資料都儲存在中國以外的安全資料中心,而資料主要儲存於新加坡,並未使用阿里雲(Alibaba Cloud)儲存 Grab App 的資料。Grab 表示,公司擁有完善的資料保護機制,包括嚴格的權限管理和稽核監控,確保僅有獲得授權的人員得以讀取相關資料。
Grab 與廣泛的全球供應商和合作夥伴合作,其中圖資 GrabMaps 與中國華為的合作無涵蓋台灣市場,Grab 也承諾將永久維持這樣的作法。Grab 進一步說明,與華為 Petal Maps 的合作僅限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緬甸及柬埔寨 8 個東南亞市場,並且不涉及任何用戶資料,台灣也不包含在合作協議中。Grab 表示,無論從合約或技術層面來看,華為無法透過與 Grab 的合作關係讀取任何台灣地圖資料。
Grab 的機構投資人呈現全球化,超過一半來自美國,其次是日本、英國及新加坡。根據 Grab 雙重股權結構(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Anthony Tan)擁有多數投票權,所有決策均由 Grab 於新加坡的管理團隊獨立制定。
Grab 其他主要股東包括 SoftBank(日本/英國),持有 9.8% 股權和 2.6% 投票權,以及 Toyota Motor Corp(日本),持有 5.4% 股權和 1.4% 投票權。Grab 並無已知持股比例超過 5% 的中國機構投資人。
根據申報文件和公開資料(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Uber 持有 Grab 約 13% 的普通股,但其投票權低於 4%。Uber 持股來自於 2018 年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給 Grab 而取得,該交易不適用於台灣的競業限制條款。Uber 並未參與 Grab 日常營運管理,而來自 Uber 的董事,也迴避所有與台灣相關的董事會決策。
針對資料疑慮,Grab 承諾遵守台灣法規及所有適用的法律要求。未來在台涉及的任何營運,將會符合相關數據治理、網路安全規範,並遵循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至於 Grab 能否成功收購 foodpanda 台灣外送事業,是否有任何違法情事,則交由公平會審慎審理而定。
(首圖來源:Gra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