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沖降稅初審通過,最快 4 月下旬實施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7 年 03 月 23 日 13:10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當沖降稅初審通過,最快 4 月下旬實施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當沖降稅」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通過行政院版當沖證交稅稅率降至千分之 1.5,實施期間 1 年,財政部預估最快4月下旬實施。

財政部長許虞哲指出,當沖稅率降至千分之 1.5,一年稅損為 37.5 億元,若台股日交易量可增加 100 億元則可彌補這部分的稅損。

金管會評估,當沖證交稅稅率從千分之 3 減半至 1.5 後,當沖佔集中市場比重可由 10% 提高至 15%,櫃買市場的當沖佔比可由 15% 拉高至 22.5%。

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施俊吉表示,美國、歐洲、日本都沒有交易稅或印花稅,且台股週轉率低於紐約、南韓、上海以及日本,自 2010 年後逐年下滑,去年降到 60% 多,上半年僅 30% 多。

施俊吉說明,當沖降稅的稅式支出評估以去年開放 ETF 當沖為基礎,實施後 ETF 的當沖佔比從 10% 提高到 17%,若台股實施當沖降稅後,集中市場的當沖佔比重可由 10% 提高至 15%,當沖量能可增加 67 億元、非當沖增加 100 億元,合計量能可增加 167 億元。

(作者:蔡怡杼;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