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叫車業者 Grab 將收購對手 Uber 在東南亞的業務;但菲律賓反壟斷單位 7 日頒令,在政府完成審查購併程序之前,兩家業者需停止合併,繼續各自營運。
菲國獨立準司法機構「菲律賓競爭委員會」(PCC)主席巴里薩坎(Arsenio Balisacan)7 日發表聲明說:「競委會相信,即使 Uber 已宣布退出東南亞市場,這家公司仍能提供叫車服務。」
巴里薩坎認為,Uber 並非真的想退出菲律賓市場,而只是想有效併入 Grab,「這兩家業者的交易,使 Uber 成為 Grab 股東之一」。
媒體報導,Uber 同意把東南亞業務賣給地區競爭對手 Grab,以換取後者的 27.5% 股權。此外,Uber行政總裁柯霍斯洛夏西(Dara Khosrowshahi)也將成為 Grab 董事。
根據這項交易,Uber 原定在菲國經營到 4 月 8 日,且 Grab 已在進行接收 Uber 夥伴司機的程序。巴里薩坎說,這兩家叫車業者的合併恐造成市場壟斷的局面,不利於乘車大眾。
菲律賓競爭委員會將審視收購合約,除下令兩業者暫停合併之外,也要求他們繼續各自營運,包括叫車及送貨平台、定價及付款政策、產品選項、乘客及用戶資料庫以及夥伴司機獎勵等。
審視期間,Grab 與 Uber 也不得交換商業機密。巴里薩坎表示,Uber 能遵從新加坡反壟斷機構的命令而延期關閉業務,顯示它也能在菲律賓繼續營運。
菲律賓競爭委員會將在 75 天內完成對合併案的審視與調查。
(作者:林行健;首圖來源:Gr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