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擬納管,11 月底前機制出爐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4 月 20 日 16:40 | 分類 數位貨幣 , 科技政策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比特幣擬納管,11 月底前機制出爐


民眾購買比特幣擬納管。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為避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成為洗錢的工具,將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納管,預計今年 11 月底前將相關管制機制建置好。

台灣金融服務聯合總會 20 日舉辦金融業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誓師大會,邱太三會後受訪時表示,有鑒於比特幣是國人相當關注的議題,法務部日前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內政部、中央銀行、內政部警政署、調查局等單位跨部會協商,將由各部會盤點比特幣的現金流機制和相關法令,且會議中達成共識,應對比特幣做管制。

對於比特幣的管制,法務部除召開跨部會協商外,邱太三透露,法務部於 4 月 10 日還邀集國內兩家虛擬貨幣業者,了解虛擬貨幣運作機制,並作為未來修法的參考,會趕在今年 11 月底亞太防制洗錢組織來台進行相互評鑑前,將相關管制機制建置好。

同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與邱太三連袂表示,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管制主要著重在洗錢防制方面,避免虛擬貨幣成為洗錢的工具。

顧立雄表示,比特幣現在的問題在於「誰買了比特幣,還有之後的流動問題」,如南韓對比特幣就是採實名制。至於台灣購買比特幣是否採實名制?顧立雄說,這要由法務部召開的跨部會決定,金管會會配合推動。

為防制比特幣成為洗錢工具,金管會已要求銀行將比特幣銷售平台在銀行設立的帳戶,列為「高風險帳戶」,當帳戶進出資金達一定標準時,銀行則須通報。另外,金管會早於 2017 年已要求金融機構不可以收受買賣比特幣,並對消費者提出示警,留意投資風險。

南韓今年起,對虛擬貨幣採取實名制交易管理,要求投資人把現有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轉換為銀行的實名帳戶,或在銀行開設實名認證帳戶來交易這類虛擬資產,用意就是要提高交易透明度,並防範洗錢等犯罪活動。

(作者:蔡怡杼;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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