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控誤導消費者,澳洲開罰 2 億元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6 月 19 日 15:00 | 分類 Apple , 財經 line share Linkedin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蘋果被控誤導消費者,澳洲開罰 2 億元


澳洲法院 19 日對美國科技巨擘蘋果(Apple)開罰 900 萬澳元(約新台幣 2 億 400 萬元),原因是蘋果以消費者權益相關不實陳述,拒絕修理先前曾給第三方維修的故障 iPhone 和 iPad。

蘋果的作業系統升級導致裝置出現「錯誤 53」(error 53)後,消費者向澳洲競爭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CCC)申訴。

蘋果告訴用戶,倘若 iPhone 或 iPad 先前曾給其他公司維修,他們就不符合原廠維修資格。

ACCC 去年向澳洲聯邦法院提告,指控蘋果依法談到消費者權益時,對持有故障 iPhone 或 iPad 的消費者作出不實或誤導性陳述。

ACCC 委員寇特(Sarah Court)聲明說:「根據澳洲消費者法,如果產品出現故障,消費者在法律上有權維修或更換,有時甚至可退款。」「法院宣告不得以 iPhone 或 iPad 非原廠維修為由,導致消費者保障終止,或讓消費者喪失維修權益。」

蘋果承認在 2015 年 2 月到 2016 年 2 月,澳洲門市人員在美國蘋果官網和客服電話,誤導至少 275 名澳洲消費者。ACCC 表示,蘋果被控提供消費者整新機後,也曾承諾提供新機更換。

蘋果尚未就法院罰款消息置評。蘋果先前表示,當裝置「未通過安全測試」時,就會出現錯誤 53,公司已發布作業系統更新解決這個問題。

(譯者:盧映孜;首圖來源: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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