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採用白皮書建言,外資可用外國證券借新台幣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11 月 08 日 11:30 | 分類 財經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金管會採用白皮書建言,外資可用外國證券借新台幣


金管會 7 日表示,將開放外資用外國有價證券或外幣擔保,向券商借新台幣投資台股。金融總會秘書長吳當傑表示,將來外資可不用匯入美元再兌換新台幣投資,也不用另外籌措資金,可省下結匯成本。

金融總會每年整合各金融業公會與周邊單位的興革建議,提出「金融建言白皮書」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參考。

金管會 7 日下午召開研商會議「108 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會議,邀集金融總會及各金融業者代表交換意見;吳當傑表示,白皮書有 35 項具體作法,會後定調共有 14 項參採確定會開放、12 項為評估中、6 項參採、其餘 3 項是跨部會,須等其他部會回應。

金管會指出,其中參採項目中,首先,將開放具有一定資格的外資可用外國有價證券或外幣擔保品,向券商借新台幣投資台股;吳當傑進一步說明,雖涉及新台幣,但中央銀行抱持樂觀態度,且券商公會已先有相關配套措施,因此,這次就列入參採項目之一。

吳當傑表示,開放後將來外資可享受兩大好處,包括第一,外資可不用匯入美元再兌換新台幣作投資;第二,外資可以用手上持有的外國股票、外幣擔保品,向券商借錢投資,不須再從國外籌措資金,可省下許多結匯成本。

再者,金管會也參採提高全國繳費網單日交易限額至新台幣 100 萬元的建言,且基於身分認證的安全強度考量,金管會建議採晶片金融卡進行認證,繳費額度即可大幅提高;或請壽險業保費帳單導入 QR Code 共通支付標準的規格,消費者只要掃描帳單 QR Code,即可完成繳費。

第三,金管會將協助金融業挺公共建設,若銀行授信目的是為了興建符合促參法的建設,如焚化爐、汙水處理廠、電廠、工業區開發、海水淡化廠等,可視為機械設備授信,不用計入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的房貸限額。

金管會指出,這次未參採的項目有 6 項,包括開放保經辦理推廣銷售基金業務、建構生物特徵資訊中心、住宅地震保險費納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境外資金匯回信託專戶內資金管理運用範圍可用於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等。

(作者:劉姵呈;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