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不利事實,阿里巴巴美股投資者發起集體訴訟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1:15 | 分類 公司治理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未披露不利事實,阿里巴巴美股投資者發起集體訴訟


新浪科技引述「野馬財經」報導,中國螞蟻集團暫緩上市的餘波還在繼續。11 月 14 日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透過官方微信公號透露,阿里巴巴因涉證券詐欺案,已於近日被美股投資者訴至法院,在目前的訴訟中,投資者指控阿里巴巴公司在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的業務和營運狀況及發展前景進行虛假陳述,未向投資者披露涉及螞蟻集團的重大不利事實。

據郝俊波律師事務所所述,投資者認為阿里巴巴未向投資者披露以下重大不利事實,一、螞蟻集團不滿足上市要求或就某些重大事項未進行充分披露;二、即將到來的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的重大變化,將嚴重衝擊螞蟻集團的業務;三、因此螞蟻集團的上市可能會被延遲;四、因此阿里巴巴關於其業務和營運狀況及發展前景的陳述存在嚴重誤導,缺乏事實依據,當事實真相暴露時,其股價下跌令投資者蒙受虧損。

今年 10 月下旬,阿里巴巴美股股價曾達 319 美元 / 股的高檔。11 月 3 日晚間,螞蟻集團宣布暫緩 IPO,阿里巴巴股價隨之跳水,跌破 300 美元 / 股大關,截至 13 日,其股價來到 260 美元 / 股上下,與 10 月高檔相比其美股市值蒸發近 1,600 億美元。

在此之前,市場上有聲音認為,馬雲並非一時衝動在「上海外灘金融峰會」炮轟監管,而是因為提前知道了《網路小貸新規》政策將發布,有喊話與監管博弈的意味。郝俊波表示,港股、美股的投資者也都注意到了這些公開資訊,而美股只要公司出現不利消息且股價大跌,投資者都可以提起訴訟,並且隨著事態發展會修改和補充訴狀,目前依據的還都是公開資訊。事實上,阿里巴巴港股股價也在近日大跌;但在操作層面,美股投資者提出集體訴訟更為容易。

另據悉,2015 年剛上市的阿里巴巴在美股遭遇集體訴訟,訴訟原因是公司及公司高層董事需要承諾其招股書及全部上市文件陳述內容均為真實。2015 年 1 月,中國前國家工商總局發布《2014 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顯示,阿里巴巴旗下淘寶的樣品正品率最低僅 37.25%。隨後,淘寶官微炮轟,指該局網路監管司司長劉紅亮違規「吹黑哨」。同年 1 月 28 日,該局公布《白皮書》指出,阿里系網路交易平台存在五大突出問題;而隨後又澄清,這份「白皮書」沒有法律效力並迅速刪除。而這份《白皮書》則被美股投資者視為提起訴訟證據。

這宗訴訟案直到 2019 年才得到解決。2019 年 4 月,阿里巴巴發布公告表示,就美國聯邦證券法集體訴訟案支付 2.5 億美元與原告達成和解。不過,阿里巴巴並未認錯,並表示儘管美國當地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起訴,認定阿里巴巴的資訊披露「準確而充分坦誠」、沒有發現阿里巴巴存在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但阿里巴巴還是選擇以 2.5 億美元來終結這場官司,因為「這樣的漫長訴訟既無益於保障股東的利益,也無助於阿里巴巴專注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

對於一波剛平,一波又起,如何看待時隔 5 年的兩次訴訟?郝俊波表示,美國證券集體訴訟每一個案件情況不同,這兩個案子事實層面沒有任何關聯,賠償金額上有的多有的少,有的也被駁回;像阿里巴巴這種規模的公司,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可能相對更大,賠償金額也會更高。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Flickr/Daniel Cukier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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