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 10 年法律戰,大立光林恩平將專利視為攻擊武器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1 年 03 月 10 日 10:50 | 分類 光電科技 , 公司治理 , 鏡頭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盤點 10 年法律戰,大立光林恩平將專利視為攻擊武器


大立光近 10 年來數度發起專利戰,從玉晶光、先進光、新鉅科等同業一路告到大客戶三星,連沒有直接往來的惠普都告。「專利,沒有保護性,只有攻擊性」,林恩平的一句話道出他的攻擊哲學。

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向來給人低調、溫文儒雅印象,不過在經營面卻屢屢展現出十足「殺氣」。因為專利糾紛狀告同業很容易理解,但林恩平連客戶都敢告,甚至傳出,有次客戶找他開會希望砍價,結果,會議結束後,客戶收到的是大立光的漲價通知信,令客戶相當傻眼。

其實光學專利都很模糊,如果很清楚就很容易閃,擁有專利不代表可以限制別人生產,光學專利戰通常都是和解收場,某位光學業者曾經如此解讀。

就如同林恩平所說「專利,是用來攻擊的,不是用來保護自己的」,他曾說,大立光已經累積擁有超過 2,700 個專利,「一般很難逃脫大立光的專利,就看動不動而已」。

換句話說,專利在他眼裡,是用來提告和交互授權使用的工具。顯見林恩平對捍衛智慧財產權及利用專利戰達到商業目的的強勢作風。

多年前大立光在美國向玉晶光提起一場專利訴訟,控告內容為,玉晶光引誘蘋果侵犯大立光 5 項美國專利,同時認定玉晶光 8 項產品侵害大立光專利。

業界分析,大立光名義上是起訴競爭對手玉晶光,其實劍指蘋果。該場戰役,林恩平很清楚,蘋果的供應鏈管理,勢必要有至少 2 家供應商,玉晶光始終是蘋果積極扶植的第二供應商。除了阻擾競爭者進逼速度,收取「權利金」一直是林恩平長期布局策略,他希望大立光收入來源除了生產製造,權利金收入比重能占一定比例。

外傳與玉晶光專利糾紛,最後是由蘋果 2016 年出面協調,達成和解。林恩平也坦承,客戶的確有介入協調,包括授權及和解金收入都有。

2017 年,玉晶光就開始跨入蘋果 iPhone 8 鏡頭供應鏈,隔年又順利量產出貨 iPhone XR 後鏡頭,今年更傳出已切入全系列規格鏡頭。

林恩平表示,大部分專利官司都有可能在一定時間後和解,就看對方有沒有誠意。

業界指出,林恩平發動每場專利戰背後目的都不同,狀告三星目的是「訂單」;告玉晶光,除了阻檔,權利金收入也是主要目標;至於向新鉅科、先進光及惠普提告,主要目的為權利金收取。

除了向先進光提出營業祕密侵害告訴,2019 年大立光再啟動專利戰,瞄準的並非大立光主戰場「手機市場」而是營收僅占個位數的「筆電產品」,並一口氣向先進光、新鉅科及惠普提告,主張構成侵權的產品包括惠普旗下 15 款筆記型電腦使用的鏡頭,相關侵權鏡頭主要由先進光及新鉅科供應。

業界分析,大立光招數如出一轍,將終端客戶拖進來一起告,除了給先進光進一步壓力,主要目的是想在筆電市場收取權利金。現在大立光專利訴訟僅剩惠普未和解,持續堅持走訴訟之路。

由於惠普案在筆電市場極具指標及示範意義,只要大立光能在這場戰役獲勝或達成和解,想必其他品牌大廠也會是大立光接下來的目標。

大立光與先進光之間的訴訟近期落幕,雙方協議先進光發行私募股的方式為支付大立光和解賠償金的條件之一。大立光也強調,未來不會有業務相關合作,也不會取得董事席位參與經營。

業界分析指出,大立光在手機、汽車等各領域技術均領先全球,大立光握有先進光並沒有營運或技術互補效益,主要仍在於和解賠償條件的談判。

對先進光而言,短期間因應營運資金需求,以股作價,且私募一般需鎖 3 年不得自由轉讓,也可爭取一些緩衝期,更何況發行新股引進大立光入股,對先進光絕對是有利條件。

(作者:韓婷婷;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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