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創作作品不可獲專利權,美法官:只能保留給人類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1 年 09 月 10 日 7:45 | 分類 AI 人工智慧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AI 創作作品不可獲專利權,美法官:只能保留給人類


人工智慧越來越普遍,更有不少人應用於生活。近日美國法院裁定 AI 創作不能獲得專利權,並指專利權只適用「個人」,機器並不屬「個人」,獲得專利權的權利「只保留給人類」。

美國專利局(US patent office)稍早拒絕名為 DABUS 的機器人作品申請專利,同時獲得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Leonie Brinkema 支持。裁決書指,法律僅允許「個人」擁有專利,人類才屬「個人」,機器並不是人類。法院裁定 AI 創作並不能獲得專利權,並認為這種權利「只保留給人類」。

此創作者早在 2019 年便為機器人 DABUS 申請專利,但美國專利局以 AI 非人類為理由拒絕申請。代表律師表示將提出上訴,指判決可能導致 AI 創作的發明無法受保護。稍早澳洲及南非法院均裁定,AI 創作可擁有專利權。

(本文由 Unwire HK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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