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股族利多,金融業發現金股利將不必先經股東會同意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1 年 12 月 03 日 9:30 | 分類 理財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存股族利多,金融業發現金股利將不必先經股東會同意


金管會擬陸續修正金融業財報編製相關規定,開放金融業得以章程授權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股利發放,後續再報告股東會,不必先經股東會同意才能發放。

外界預期,若新制於明年第1季正式上路,修章程動作較快的業者,可望在明年配發現金股利即適用新制。

根據現行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可以章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即可,後續再報告股東會。

金管會擬在今年底前陸續修正金控、銀行、票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保險及券商財報編製準則,比照公開發行公司,同樣開放金融業得以章程授權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股利發放,後續再報告股東會,不必先經股東會同意才能發放。

去年15家上市櫃金控獲利達新台幣3,790億元,今年配發的現金股利超過1,800億元,今年前10月金控獲利再創高峰,累計稅後已賺新台幣5,275.9億元。市場推估明年配發的現金股利可望創下史上新高,突破2,000億元水準。

新制明年上路後,若公司修章程手腳快,存股族可望明年起即提早拿到股息,資金運用更彈性。

(作者:謝方娪;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