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准合併案但超出頻段須繳回,台灣大:深感遺憾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1 月 18 日 18:24 | 分類 網路 , 網通設備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NCC 准合併案但超出頻段須繳回,台灣大:深感遺憾


通傳會(NCC)稍早宣布通過台台併與遠亞併二大合併案,但仍要求業者須在明年的 6 月 30 日前繳回 1GHz 以下 10MHz 超頻頻譜。對此,台灣大哥大發出聲明表示,NCC 付款通過合併但須自主繳回 10MHz 超頻頻譜一事,該公司深感遺憾。

台灣大指出,該公司申請合併台灣之星一案,獲 NCC 決議附附款通過。其中 1GHz 以下 10MHz 超頻頻譜,須於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自主無償繳回,對此決議,台灣大深表遺憾,且實務上窒礙難行,本案後續仍需公平會審議,通過後雙方仍需經過證交所及證期局審議。

台灣大認為,過去一年來已努力向 NCC 溝通,網路整併先後將包含轉移台灣之星用戶語音服務至 VoLTE、將台灣之星近一萬個基站設備及天線逐站拆遷整合至本公司基站、整併關閉台灣之星的核心網路、優化台灣之星用戶的使用品質以降低 900 頻段縮頻的衝擊、且需置換大量僅支援 900 頻段台灣之星用戶終端,這些工作非一年半載得以完成,可惜未獲 NCC 支持,也因此將無法完成保全台灣之星用戶權益之責,此結果也突顯現有法規無法直接處理電信業合併以後之新局。台灣大表示,將由董事會決議如何因應。

老大哥送祝福

對於今天 NCC 准許二大電信合併案一事,身為電信老大哥的中華電則是發聲祝福。

中華電指出,該公司對於影響台灣未來電信市場版圖的兩大合併案之核准通過,向當事人表達誠摯祝福之意。對於主管機關通傳會及數位發展部(數位部)依現行法律規範要求,維持一致性的頻率資源分配與管理政策表達支持之意。

中華電認為,主管機關通傳會與數位部於兩合併案之審議,展現高度智慧及專業,參考國際上主要國家電信監理機關對於電信事業合併案之審理方式,依據現行法律規範以附負擔方式排除合併可能造成之市場限制競爭的重大不利益,以確保頻率合理分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充分體現不同主管機關攜手合作、共同維護國家重大公共利益之堅定信念。該公司對於主管機關之政策決定表達支持之意。

中華電表示,在未來新電信三雄的時代新局下,電信產業仍面臨諸多挑戰,例如面對 OTT 等應用服務、5G 專頻專網開放等,都有待各業者繼續努力。電信產業應自我期許為國家數位轉型的火車頭,提供優質的網路基礎建設服務,為各項數位服務的發展建立完善基礎。

而稍早在 NCC 公布有條件通過合併案後,遠傳則是發聲明表示,感謝 NCC 委員及承辦團隊數月來的辛勞,最終通過遠亞合併案,尊重審議結果。對於附負擔的部份將在收到 NCC 行政處分函後再表示意見。接下來遠傳將繼續向公平會提出合併申請,並持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邁向多贏共好。也感謝社會大眾和學者專家對本案的支持。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