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求企業境外 IPO 文件,需淡化商業與法規風險描述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7 月 26 日 7:50 | 分類 中國觀察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中國要求企業境外 IPO 文件,需淡化商業與法規風險描述


路透社》24 日引述三位熟悉內情人士消息指出,中國政府已經要求擔任中企海外上市顧問的律師事務所,必須在海外上市的相關文件中,減少並淡化描述與中國有關的政策、商業和法律環境相關風險,並警告若未遵從,恐將影響監管部門對這些公司首次公開募股(IPO)的審核。

報導指出,這是在中國政府加大對敏感訊息跨境傳輸控制下最新的措施,也是中國政府首次對IPO文件的最新要求。

報導表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在20日會見了當地律師,做出上述的指示,而三位消息人士透露,早在這次閉門會議之前,監管機構過去幾個月,一直就這個問題向負責IPO相關作業機構以非正式的窗口進行指導。

恐使中企延後或取消赴美IPO

事實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早在2020年時,已經要求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必須披露更多細節,並且要求說明中國政府在其營運中所扮演的角色,甚至也要說明強迫勞動相關規定的影響,而對於中國政府對中企海外IPO的新規,SEC發言人並未發表評論。

從公開資訊上顯示,計劃在海外發行股票的中國公司,通常會將中國不斷變化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狀況,以及政府政策和法規的變化和與美國的貿易緊張局勢列為商業風險。

如今在被要求放棄這種風險披露模式下,其中兩位消息人士認為,中國政府最新的指導意見,恐將迫使中國公司延後甚至暫停赴美國進行公開募股,因為美國監管機構要求全面披露風險。

報導還指出,中國新境外上市規則已於3月31日生效,該規則禁止在上市文件中發表任何「歪曲或貶低中國法律政策、商業環境和司法狀況」的評論,但該規則並未明確規定哪些內容屬於此類評論。

境外上市新規未明確表明何謂歪曲評論

國際間所有主要市場都要求發行人必須向潛在投資者披露與公司本身、業務領域和總部所在國相關的風險。

其中一位消息人士說,3月31日之後編寫的招股說明書中針對中國的風險聲明引起了北京一些高層領導的注意,促使中國證監會向交易商重申了中國政府在此一問題上的立場。

據其中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十多家中國律師事務所以及其他政府和行業機構的代表出席這次7月20日的會議,同時中國方達律師事務所、漢坤律師事務所和中倫律師事務所等國內大型律師事務所也出席了會議。

(本文由 中央廣播電台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pixabay